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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落實人權行動計劃 提升人權司法保障水準

2016-06-16 09:51:36|來源:光明日報|編輯:谷士欣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發佈以來,人民法院依職權採取有效措施推動落實,不斷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總體完成情況良好。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提升人權司法保障水準

  完善刑事訴訟程式,確保被告人獲得公正審判。出臺相關司法解釋,設“非法證據排除”專節。發佈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2012至2015年,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告3369名被告人無罪。

  切實保障律師依法履職。出臺相關規定,依法保障律師知情權、閱卷權、出庭權等執業權利。制定辦理死刑復核案件聽取律師意見的辦法。

  推行量刑規範化改革,確保量刑公開公平公正。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法院正式實施量刑規範化工作。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將危險駕駛罪等8種罪名納入規範範圍。

  二、審慎適用死刑,確保死刑案件審判品質

  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三、完善民事、行政訴訟制度,有效保障公民權利

  完善民事訴訟相關程式,有效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公佈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建立完善立案登記制;完善小額訴訟程式和簡易程式;增加規定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法官審查判斷證據原則等。

  推進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2015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實施《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

  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年以來,全國法院共受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3件。

  完善國家賠償制度,保障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聯合製定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2年至2015年,各級法院共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23萬件。

  四、強化特殊群體保護,最大限度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2012年至2015年,人民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4880件,審結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213件。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機制。出臺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

  保護婦女免遭家庭暴力侵害。2015年3月,聯合其他部門發佈《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2012年至2015年,各級法院共審理虐待罪刑事案件224件。(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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