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賴”被判刑 旁聽席另一“老賴”當場還錢
原標題:兩名“老賴”受審 60多名“老賴”旁聽
登封市法院這一做法,警示效果立竿見影!旁聽的“老賴”中,有人當場就還了2萬元
一名“老賴”旁聽審理後,當場還了2萬元。
6月20日上午,登封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拒不執行判決罪案件。為了起到警示作用,特地組織了60多名“老賴”現場旁聽開庭。
看到一名“老賴”被判刑,庭審後,旁聽席上的另一名“老賴”立即找到法院表示願意履行判決義務,並當場支付了2萬元。
有能力還錢卻躲著
一“老賴”被判刑
2010年10月,為做生意,郭某向田某借了10萬元,但到了還款期限,郭某一直沒還錢。2014年4月,田某把郭某告上法庭,當年8月,登封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郭某償還田某10萬元。但郭某還了4萬元之後就再沒有下文了。
2015年10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式,法院執行人員多次找郭某,可都找不到人。後來,郭某回到登封,不久後被警方抓獲。
公訴機關證據顯示,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郭某家裏還經營挖掘機、車輛,按期償還車貸,並在家中進行土木工程建設,這説明郭某有能力償還田某的借款。
法院認定,郭某逃避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屬於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考慮到郭某在今年5月已經與田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按約定履行協議,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6個月。
60多名“老賴”旁聽
一人當場還了2萬元
擔任郭某拒執案審判長的是登封市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趙洪印,在休庭前,他加了一個少見的“法庭教育”環節。
在昨天的庭審中,坐在旁聽席上的還有60多名失信被執行人。趙洪印説,之所以安排這些“老賴”旁聽,就是希望能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在進行完法庭教育,趙洪印向旁聽席上問,“台下的有願意主動還款的嗎?”這時,旁聽席上的孫先生示意,並走到審判區旁,表示願意主動履行義務。
孫先生在登封從事製造行業,因為他廠裏的工人受傷了,工人將其告上法庭,索賠10多萬元。他説,這兩年生意不好做,之前法院工作人員也和他談過,聽了庭審後感覺受益匪淺。
孫先生當場拿了2萬元交給法院工作人員,並表示回去之後雙方協商,分月陸續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