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上合組織15年飛速發展取得突破性進展
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趙鳴文
6月23日至24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舉行,與會各方就當前國際和地區安全及經濟形勢等迫切問題深入交換意見,旨在加強成員國在共同打擊“三股勢力”、深化成員國、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國間經濟和人文等領域務實合作,進一步促進上合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峰會期間,成員國共同發表《上合組織15週年塔什幹宣言》,總結並肯定了15年來上合各領域的發展成果,批准《〈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2016—2020年落實行動計劃》,簽署印度和巴基斯坦獲得上合成員國地位的責任備忘錄,以及一系列有關完善組織機構、工作效率、促進成員國互利合作的文件。
15年來,應該説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在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指引下取得了長足發展,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不斷上升。尤其是近年來面對錯綜複雜的國際政治安全形勢和持續低迷的世界經濟下行壓力,各成員國對加強上合多邊合作的熱情不斷高漲,使上合組織長期面臨的一些懸而未決的瓶頸問題連續取得重大突破性進展。
成功制定中遠期發展戰略
經過長期籌劃和準備,2012年6月和2015年7月,上合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相繼簽署和批准《上海合作組織中期發展戰略規劃》的決議和《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確立了上合組織中期和未來10年發展目標和任務,並對各成員國未來在政治、安全、經貿、人文、媒體交流和對外交往等方面的合作作了具體規劃。2015年12月,上合組織總理峰會通過《2016—2021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合作計劃》,進一步加強了成員國間的海關合作。
擴員的瓶頸問題得以解決
2010年6月和2014年9月,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先後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接收新成員條例》、《給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程式》和《關於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範本》修訂案,為新成員國加入上合組織建立了法律程式和法律基礎。在此背景下,2015年7月,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的上合峰會正式啟動接納印度和巴基斯坦為上合成員國程式,這標誌著上合組織在擴員問題上邁出實質性步伐,長期困擾上合的擴員瓶頸被打破。2016年6月,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峰會根據烏法峰會通過的擴員決議正式啟動吸收印巴兩國加入上合的進程。
道路交通便利化取得重大突破
經過各成員國十多年的共同不懈努力,2014年9月,在杜尚別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正式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及其附件,使上合的“互通互聯”一體化合作取得重大進展,打破了長期以來一直制約成員國間深化區域經濟一體化合作的又一瓶頸,對最終實現上合自貿區建設的宏偉藍圖具有里程碑意義。2015年12月,上合組織成員國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提出,各成員國要加快這一協定的生效進程,並加緊起草關於在國際道路運輸過程中實施簽證、邊防、海關、交通、動植物檢驗檢疫等領域便利化的單獨協定草案,以及《2017年至2021年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
“一帶一盟”成功戰略對接
2015年5月,中俄成功簽署“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和歐亞經濟聯盟建設對接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將與包括俄羅斯在內的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在上合組織框架內通過雙邊和多邊機制平臺開展“一帶一盟”建設對接合作,這無疑給上合組織多領域、深層次的多邊合作注入新的內涵和動力。12月,上合組織成員國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關於區域經濟合作的聲明》,進一步深化成員國在烏法峰會達成的共識。包括俄羅斯在內的與會各方重申,上合組織是推進“一帶一路”倡議與包括歐亞經濟聯盟構想在內的所有成員國發展戰略並行不悖的重要合作平臺。
有理由相信,本次峰會是一次繼往開來的重要會議,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意義,預示著上合組織在未來幾年將會取得更加突飛猛進的發展。
(作者係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外交學院兼職教授,前駐獨聯體國家政務參贊、臨時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