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師:對網信辦“搜索服務13條”新規的3點看法
在各方的期待下,搜索引擎服務的相關法律規定比預想的更早出臺。6月25日上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6月25日發佈《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範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促進互聯網信息搜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新規》雖然在週六早上發佈,但還是引發了業界極大的關注。事實上,不管是中國網民還是全球其他地區的網民,乃至各大科研機構、組織,通過搜索引擎查找資料都是獲取信息的重要來源渠道,搜索引擎是互聯網最重要的服務之一。如此重要的戰略級服務,近幾年高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然而行業在高速發展的時候,相關企業卻忽略了從技術、機制等方面對其平臺的索引內容進行把控的責任,甚至為了謀取利益人為的進行搜索結果排序,進而為虛假信息提供傳播的溫床,極大的對網民獲取信息帶來了誤解和困擾。
筆者注意到《規定》總共有13條,其中特別提到: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審核、公共信息實時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連結、摘要、聯想詞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注顯著標識;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連結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有不少媒體朋友在朋友圈、微博熱烈的討論“搜索服務新規13條”,正好我對國內的搜索引擎發展史有一定的關注,從1997年11月成立的搜索客到2000年1月百度的推出,從搜狐公司在2004年8月發力搜狗再到奇虎公司2012年8月推出的360搜索,基本上在我過去的一些文章都有所提及。今天欣喜的看到《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正式出臺,這次新規的出臺我認為意義重大,對未來的互聯網搜索引擎乃至關聯産業將帶來巨大影響。
搜索引擎跨越19年專項規定終出臺 行業進入健康發展軌
如果説1997年底推出的搜索客是中國第一代搜索引擎的話,那麼搜索引擎服務在中國走過了將近19年的歷史。這19年是中國搜索引乃至整個中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19年,現階段中國不管從網民數量還是互聯網經濟來説,都成全球領先國家,甚至在電子商務、即時通訊等領域,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一大國。
在中國互聯網發展的過程中,任誰都無法忽視搜索引擎對中國互聯網發展帶來的作用。不過,搜索引擎的信息傳遞作用因為能夠聯動線上和線下的經濟,蘊含巨大的經濟效應,從而成為了一些不法分子傳播虛假廣告、軟文服務的溫床,導致這19年來搜索引擎服務也一次次曝出了各種惡性事件,各種虛假廣告層出不窮,直到這一次轟動全國的“百度魏則西事件”爆發後,才讓業界真正開始重新審視搜索引擎的“善”于“惡”,從而引出通過法規出臺,規範這個行業的發展。
此前關於互聯網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有一些,比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等,但缺乏針對搜索引擎服務的專項規定,所以這一次《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的出臺,意義非常大,標誌著中國搜索引擎服務健康發展有法可依,是中國搜索引擎服務發展史的重要里程碑事件。
“搜索服務13條”釋放信號:互聯網類政策出臺將會加速
“政策的出臺效率,遠遠跟不上互聯網發展的速度”我相信這是過去很多人對我們監管政策的第一印象。的確在過去,一個新的行業、新的事物出來後,相關的監管和法規可能10年、20年才能慢慢出臺,並且陸續完善。
這種低效率的政策出臺現狀,導致在互聯網領域很多服務處在“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尷尬局面,從而像專車出行這樣的服務到現在我們各地的管理者都無法可依,不知道怎麼去管,導致太原、大連等地有關部門對司機採取的措施引發了公眾的不滿。
不過,這種現狀未來可能要改變。據我所知,自從2014年網信辦成立以來,國務院授權其負責互聯網內容管理執法,針對高速發展的互聯網行業,相關的法規和政策出臺,也將“高速出臺”,以適合這個快速發展的互聯網行業。比如2014年8月出臺的《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再比如正在進行的APP等新規都將很快出臺。這次的《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比公眾預想的時間更早出臺,再結合此前幾次新規的出臺,意味著未來幾乎互聯網各項服務相關的規定都會快速出臺。這對中國互聯網又好又快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規定》利好百度等主流搜索引擎 助推提升用戶體驗
百度是中國最大的搜索服務提供商,佔據著市場絕對的主導地位。“用戶體驗”是互聯網行業廣為流傳的一句口號,值得一提的是百度公司以及其CEO李彥宏先生真是這句口號的最大奉行者。過去的十多年,百度一直是“用戶體驗”價值驅動的先行者,不過通過搜索引擎的競價排名模式,賺取了了大量的真金白銀,這個過程中因為缺乏足夠的監管,縱容了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百度競價宣傳違規、非法的信息,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前不久百度因為魏則西事件,遭到口誅筆伐,百度遭遇了成立以來最嚴重的危機。現在,已經到了重塑百度的時候。這次《新規》出臺對百度公司來説受到的影響最大,不過如果百度能正確理解並且按照《規定》的相關規定去改進、去服務客戶,反而是一次重生的巨大機會。《規定》沒有禁止搜索引擎付費模式,而是要求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注顯著標識。
百度違規廣告推廣裏固然是包含了許多魚龍混雜的廣告,但百度何嘗又不是中國最大的真實信息索引平臺。不能因為百度有惡,就否定它的善。如何發揮百度的善,減少百度的惡,讓他在實現自我商業價值的同時,為社會服務,這才是我們真正該引導的。前段時間,百度架構調整,成立了由向海龍負責的搜索公司,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通過獨立運作的方式,改變多年來存在的頑疾,尋找商業價值和社會效益的平衡點。希望魏則西事件以及後續的《規定》能讓百度加速變革,真正意義上成為一家有擔當讓人尊敬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