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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看電視劇怕婚變人財兩空 沒離婚就要分財産

2016-07-04 13:20:23|來源:新華報業網|編輯:鄧晨曦

  原標題:為什麼沒離婚就打官司分財産?原是電視劇看怕了

  新華報業網訊 丹陽法院立案大廳來了位30多歲的女子筱素(化名),並沒有離異的她要把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原因是擔心以後婚變人財兩空,要求分得家庭的四分之一財産。近日,丹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夫妻倆對簿公堂。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筱素的訴求。

  丈夫吵架兩次提出離婚

  法院立案大廳裏,辦案法官接過筱素的起訴書時有些詫異,因為她要起訴的是丈夫與公婆3人。法官詢問夫妻二人是否離異,筱素回答沒有,只是自己最近看到一些關於婚姻和法律的電視劇,害怕婚姻出現變故落得人財兩空,於是請求法院判決4人的所有財産自己佔有四分之一。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和丈夫、公婆對簿公堂,這十分罕見。無論最終誰輸誰贏,對於家庭關係都有很大的不良影響。

  法官勸筱素考慮清楚,但對方堅持一定要試試。筱素告訴法官,自己和丈夫2009年結婚,婚後和公婆一起生活,一家人的收入全部交給公婆管理。2010年,家裏買了輛小轎車登記在了丈夫名下。2011年,家裏買了一個門面房,也登記在了公婆名下,自己現在名下沒有任何財産。而且,丈夫最近在兩次吵架過程中都提出了離婚。

  對於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財産是否該由4人共享以及筱素的收入是否全部交給了公婆,法院提出由原告筱素舉證。不過在法庭上,筱素未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交給了公婆。在婚姻存續期內,筱素提出分割轎車的請求,法院認為不能進行分割。綜合各方面證據,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筱素的所有請求。

  工資全給公婆,轉賬的證據呢?

  主審法官表示,想分割財産,需要保留相關證據維權。本案中的筱素,她提出自己的收入全部交給了公婆,那麼她就應該舉證證實自己的説法,她可以向法院提供證據、證言、證人,例如筱素的工資卡收支、轉賬明細,明細上若顯示筱素長期將自己的工資在固定時間內轉賬給了公婆名下的賬戶,那麼就對自己的請求更為有利。

  想分割門面房?出錢的證據呢?

  法官表示,在購買不動産時,筱素如果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出資參與了購買活動,那麼也可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七條則規定:不動産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産物權的證明。不動産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産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

  法官介紹,這些法律條款,判定了門面房的所有權人應是筱素的公婆。

  沒離婚就分財産,法院並不支持

  法官還表示,法院不支持婚姻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産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産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法官認為,就本案來看,明顯不存在這些情況,法院據此判定不予支持筱素請求分割財産的請求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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