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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數省份實現城鄉醫保制度整合 居民待遇普遍提高

2016-07-15 04:26:06|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韓基韜

  原標題:半數省份實現城鄉醫保制度整合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口流動越來越頻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凸顯。為了打破兩種制度在繳費標準、享受待遇等方面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目前全國已有16地初步或全面實現了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城鄉醫保制度“並軌”的效果究竟如何?會否影響參保積極性?對醫保基金的管理有怎樣的作用?記者進行了調查。

  覆蓋範圍過半減少重復參保和投入

  “以前在老家參加了新農合,每年繳納百來塊錢,生病後醫療費可報銷一半以上。”湖北仙桃農民王宇説,到武漢打工後,在武漢看病,新農合不僅報銷比例沒有老家高,開的一些藥還報不了。在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背景下,許多農民工遭遇這種情況。現在,這一狀況正在得到改變。

  年初,國務院印發文件,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統一”。

  國務院還明確了出臺相關政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各省(區、市)需在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做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需在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記者通過梳理髮現,目前已有多地實現城鄉醫保統一管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4省區出臺了整合製度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湖南、陜西、山西等做出了相關部署。加上國務院文件印發前已全範圍實現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的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8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目前全國共有16地已初步或全面實現了城鄉醫保制度整合。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準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準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不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負擔,而且不利於社會公平和人員流動。

  有專家在調研中發現,由於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兩者的獨立運行,每年在機構和系統建設上的重復投資數目驚人,一個縣每年能多出100多萬元的投入。由此造成的醫保關係轉接不暢、流動人口重復參保、結算標準不統一、報銷不便等問題格外突出。而這些問題只有城鄉醫保“並軌”才能解決。

  “通過整合醫保基金、統一定點管理,參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城鄉居民醫保關係轉移接續也會更方便。”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保局局長戴偉説,居民重復參保、財政重復補貼、經辦機構和信息系統重復建設等問題也將得到解決。

  報銷範圍擴容差別繳費逐步過渡

  記者了解到,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醫保管理服務實現一體化,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區新農合用藥目錄得到大幅擴容。

  比如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向城鎮居民靠攏。河北省將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對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和新農合醫保用藥目錄進行整合,新農合用藥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約有2400種,整合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能達到2900種左右。

  “由於部分地區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因此,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後,在繳費和報銷政策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將有所不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説。

  根據湖北省整合工作方案,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準。內蒙古則規定,實行“一制兩檔”的地區,居民可以根據自身實際來選擇不同檔次的醫保,有條件的地區可以一步到位,實現城鄉居民繳費和待遇水準統一。

  籌資標準的提高會否影響參保人群積極性?對此不少專家表示,從目前我國醫保籌資結構來看,財政補助佔比較大。根據今年5月人社部、財政部規定的新繳費標準,2016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每人每年420元;居民個人繳費人均不低於150元。多地在醫保整合方案中提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要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這有利於政策的優化,避免政府“無限兜底”的發生,使得醫保系統具有更好的可持續性。並且居民絕對繳費和相對繳費比重的適度提高將有助於保障水準的提升。

  先歸口、後整合增強醫保資金調劑抗風險能力

  城鄉醫保制度該由誰來管理?在制度整合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是由人社部來管理;而新農合則是由衛計委來管理。但在國務院明確的“六統一”內容中,並沒有統一要求新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該由誰來管理。

  從地方的選擇來看,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4省區,加之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國已有13地明確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城鄉居民醫保。

  但陜西省在日前出臺的《陜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明確,將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級統籌,由衛生計生部門統一管理。而這也是目前首個明確由衛生計生部門來管理的省份。

  業內人士指出,作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一大難點,主管部門的確定將有利於後續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等的統一。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建議,應該組織獨立的第三方評估,可以允許地方選擇不同的管理部門,然後比較運行成效,看哪種制度模式、管理體制更有效,更符合地方情況。

  與養老保險基金類似,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醫保基金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支出增幅高於收入增幅,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省份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狀況

  不少專家指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後,就有可能實現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之間的統籌使用,這對於防範某一項或某一地的基金透支,確保基金的財務安全無疑産生積極作用。

  相關人士擔憂,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後,會加劇就醫人員向大城市、大醫院集中。對此,有專家指出,為了讓老百姓更好享受基本醫療這一公共服務,建立完善、高效的分級診療模式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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