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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皖冀等地P2P問題平臺佔比達1/3 僅少數被標注

2016-08-01 06:51:37|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靳松

  日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在第三屆互聯網金融外灘峰會上表示,“當前要特別警惕詐騙者,披著互聯網金融的外衣,打著普惠金融的旗號,提供虛假收益的理財産品,騙老百姓的錢。”他強調,要通過加強信息披露,落實服務標準規範,加強風險提示與教育,建立綜合性消費者保護機制等多元化的手段,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會上發佈的《中國P2P平臺地區特徵與風險分析報告》顯示,P2P平臺集中在少數幾個省份。截至2016年4月底,廣東、山東、北京、上海、浙江5省市的平臺數量最多,分別為871家、581家、463家、454家和426家,5省市平臺數量之和佔到了全國平臺總數4411家的63.3%。目前全國31省市均有P2P平臺註冊,但青海、西藏等地只有個位數的P2P平臺。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問題平臺的數量差異很大,問題平臺在全部平台中的比例也有較大差異,例如山東、安徽、河北等省份的問題平臺佔比達到約三分之一,而北京、重慶等地的問題平臺比例相對較低,約在15%。

  報告顯示,進入正式司法程式的平臺仍屬少數。在統計的4411家平台中,有1101家平臺出現各種問題,然而在法院系統中,被標注“失信”的平臺數量只有寥寥幾十個。

  報告建議,P2P網絡借貸天然沒有地域分割,因此在制度制定上更應該加強全國統一化監管。P2P日常監管責任歸省政府,不能進一步下放,監管職責越下放,互聯網金融業風險的“負外部性”越強(受害人可能來自於其他地區)。對P2P平臺設置一定的準入門檻很有必要,如註冊資本金(實繳)門檻、高管資格審查等。P2P網絡借貸的監管可以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做到實時監測、提前預警,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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