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問責條例》深入人心
“《條例》第七條規定,對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方式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通報的影響大於誡勉,為什麼在誡勉之前?”“受到誡勉的領導幹部六個月內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報則沒有影響期。誡勉的影響比通報要嚴重。”近日印發的《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特意開闢《回復選登》欄目,精選網友關於問責條例的留言和中央紀委研究室的回復,此舉無疑有助於廣大黨員幹部準確理解和把握問責條例的精神實質。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一批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嚴肅問責。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對4.5萬餘名黨員領導幹部作了責任追究,強化問責已經成為新時期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制定問責條例,就是在先前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制度把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擔當對應起來,用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激發幹部擔當精神,讓廣大幹部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作為我們黨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問責條例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著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執行好問責條例,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當前,擺在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抓好問責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要深刻領會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意圖,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
學習宣傳問責條例,重點是統一認識、內化於心。問責條例字字千鈞,但對於部分不熟悉黨內制度的人來説,難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問的地方。這就需要權威部門及時解疑釋惑,讓黨員群眾更加準確、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問責條例。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闢《回復選登》欄目,集中反映了網友的不解條文和官方的權威回復,是廣大黨員幹部學習宣傳問責條例的重要平臺和重要參考。比如,為什麼問責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一定範圍內通報,範圍多大,有沒有標準?組織調整、組織處理具體有哪些措施?等等。這些問題都能夠找到令人信服的權威答案。這一方法也為我們學習宣傳問責條例提供了有益嘗試,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要重點圍繞黨員群眾普遍關心的疑點和難點開展學習宣傳,既要原原本本學,又要聯繫實際學。
貫徹落實問責條例,重點是落地生根、外化于行。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實踐證明,哪個地區或部門有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勇於負責的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黨的領導就堅強有力,就能聯繫實際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因此,必須突出主體責任,聚焦“關鍵少數”,直指壓力傳導不下去這個突出問題,讓從嚴治黨嚴起來實起來;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必須密切聯繫實際,把自己擺進去,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必須言出紀隨,以眼裏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各級紀委必須制定有效管用、便於操作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責任追究情況要定期報告,典型問題要公開曝光,讓具體鮮活的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廣東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入領會問責條例,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確保問責條例深入人心,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不斷增強抵禦風險和拒腐防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