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談依法治國:任何人都不得淩駕於法律之上

2016-08-19 13:27:1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韓基韜

  〔學習小組按〕

  今天,我們聊聊“全面依法治國”。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開啟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時代。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後多次就為什麼要依法治國、要走什麼樣的法治之路以及怎樣建設法治中國等重大問題做了系統闡述。

  今天,學習小組推薦《人民日報海外版》的梳理。

  習近平談依法治國:任何人都不得淩駕於法律之上

  習近平談依法治國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6年08月17日   第 12 版)

  一、本質要求

  ★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範作用。

  ——2014年10月20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的報告

  ★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是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是解決我們在發展中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8月19日,主持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併發表重要講話

  ★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10月20日,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事關黨執政興國的全局性問題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為更好治國理政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落實好這項重大戰略任務,對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把握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這個戰略佈局,既有戰略目標,也有戰略舉措,每一個“全面”都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3個“全面”的關係,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二、黨的領導

  ★核心在於黨的領導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依法治國,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關鍵在於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2016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政治保證要堅強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證要堅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高度統一

  中國共産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使依法治國造福人民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要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

  ——2014年10月23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表于《求是》雜誌2015年第1期

  ★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要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係。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2014年1月7日至8日,出席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

  三、法治與改革

  ★改革要于法有據

  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係的重要環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2014年10月27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

  ★堅持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2014年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作出重要指示

  ★提高立法品質

  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品質。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推進科學立法

  推進科學立法,關鍵是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要優化立法職權配置,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式,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

  ——2014年10月23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表于《求是》雜誌2015年第1期

  ★立法要從大局出發

  各有關方面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謂利益,更不要因此對立法工作形成干擾。要想明白,國家和人民整體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門、行業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依靠法治轉變政府職能

  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要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範作用,既要重視通過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視通過修改或廢止不合適的現行法律法規為轉變政府職能掃除障礙。

  ——2013年2月28日,在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四、“關鍵少數”

  ★領導幹部是“關鍵少數”

  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見到新成效。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要依法用權

  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要正確行使權力,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處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關係。要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式進行決策,做到總攬不包攬、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

  ——2015年1月12日,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進行座談併發表重要講話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黨紀國法不可違

  綱紀不彰,黨將不黨,國將不國。要在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幹部中進一步重申,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謀取私利、滿足私欲。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發表重要講話

  ★以權壓法要改變

  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現在,一些黨員、幹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説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這種現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

  ——2014年10月23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表于《求是》雜誌2015年第1期

  ★善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

  各級黨政機關和每一位領導幹部、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增強法治觀念、法律意識,堅持有法必依,善於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讓人民群眾在日常生産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的要嚴肅問責、依法懲治。

  ——2015年3月8日,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廣西代表團的審議並作重要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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