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動物保護法》9月1日起正式生效
澳門《動物保護法》講解會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劉麗斌):澳門特別行政區《動物保護法》將於9月1日起生效,法律對動物的飼養、管理、售賣,以及利用動物作公開展覽及科學應用都有具體規範。為加強澳門市民及各界對此法律的認識,在有關法律生效前,民署已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新法規定了飼主必須為滿三個月月齡的犬、馬,以及競賽動物領取由民署發出的準照,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2000元。此外,新法律設有過渡規定,在《動物保護法》生效前已發出的動物準照仍然有效,直至有效期屆滿為止。
澳門民署期望該法律生效後,能進一步提高市民愛護動物的意識,彰顯社會保護動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