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立新規打擊“票房造假”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時冉 實習記者 范雨婷):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二審稿29日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針對社會和業界高度關注的“票房造假”問題,草案再立新規,明確電影發行企業和電影院不得採取製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並規定了最高50萬元,乃至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今年3月,電影《葉問3》發行方涉嫌虛假排片7600場,自購票房5600萬元,被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責令停業整改。這一事件揭開了國産電影票房造假的一角。2015年,中國電影票房收入達440億元,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電影市場,其中國産影片貢獻份額達6成。然而,不少熱賣的國産影片諸如《捉妖記》《港囧》《大聖歸來》等都曾傳出“票房造假”的消息。
北京電影家協會編劇分會副會長陳秋平透露,出於種種利益驅使,票房造假情況相當普遍:“人們在看電影的時候往往有從眾心理,如果前幾天票房很好,會帶動後續票房,所以就有人在前幾天給票房注水,以自己花錢包場等方式作假。泡沫會造成票房激增的假像,來帶動真實的票房。據我了解,票房造假相當普遍。很多人會覺得不造假就吃虧了,這讓我們業內人士很擔憂。”
不少電影觀眾在接受採訪時也表達了對票房造假現象的不滿:“有些電影周圍同事同學都説沒怎麼看,但票房出來以後挺高的,我覺得應該有水分吧。”“(票房造假)對大眾有欺騙性,有些不負責任吧,如果對一部電影沒有深入了解的時候,是會根據票房去選擇電影,這時候票房造假就有欺騙。還是應該負責任吧,畢竟是公眾的東西,應該對公眾有正確的引導。”
針對票房造假這一電影市場毒瘤,被稱為“中國電影第一法”的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二審稿確立新規,對虛報瞞報票房收入行為明確説“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連寧在介紹草案內容時説:“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應當統計、提供真實準確的電影銷售收入,不得採取製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並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根據草案,違反這一規定的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將獲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對於這一處罰標準,陳秋平坦言50萬元的處罰上限依然偏輕,但能從法律層面為票房造假行為劃定紅線,對於凈化市場、促進行業自律還是很有益處的:“以前違規造假就是因為走歪門邪道的成本太低了,所以大家爭相去做。事實上,電影院作假的過程中,它從中獲取的利益是很有限的,如果加大成本和風險,會讓這個行業更自律、更清潔。”
為了鼓勵電影創作,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在一審稿中取消了現行的《電影攝製許可證(單片)》,只要具備電影攝製人員資金等條件的均可以申請《電影攝製許可證》。草案二審稿則進一步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徹底取消攝製電影的資質許可。這一規定在贏得市場掌聲的同時也有觀點認為“零門檻”會影響電影品質。對此,陳秋平表示:“門檻降低以後,更多的人來參與拍攝,讓市場去調節,我認為對於繁榮影視事業是有積極作用的。而且電影放映許可環節的把關一直都在,這一次審查更精準,是能達到管理作用的。”
針對近年來有電影明星酒駕、吸毒、賭博甚至涉黑,在草案一審時外界就不乏要求對劣跡藝人禁演的呼聲。對此,草案二審稿作出回應,李連寧説:“增加規定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對於這一倡議性的規定,陳秋平表示認可,他認為對劣跡藝人的約束應更多通過市場方式調解,法律規定過細不利於現實管理:“如果法律規定的太具體、太死的話,其實是很難界定和管理的。也會顯得手伸得太長。而且這樣做有副作用,會弄得人人自危,甚至不排除有人會利用跟這個來打擊報復。其副作用可能是預料不到的。所以對藝德不好的藝人們其實可以通過市場方式來調節,政府更多是引導和倡導。”
此外,在鼓勵和扶持國産影片方面,草案明確電影院應該在合理的場次和時段放映國産影片,並且放映時間不得低於年放映電影時間總和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