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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個人信息"內鬼"有多少

2016-09-09 09:37:31|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瑞芳

倒賣個人信息"內鬼"有多少

朱慧卿 繪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警方9月7日通報,該縣一家銀行的一名職員以最高每條50元的價格非法出售了800余條儲戶信息,其上線則從包括上述職員在內的多名銀行職員手中獲取倒賣儲戶信息達1400余條,非法獲利近20萬元。(9月8日《法制日報》)

  電信詐騙製造的悲劇還在持續發生,除了徐玉玉案,連日來被媒體報道的已有多起大學生因電信詐騙致死案,最近的一起是:在吉林工商學院讀大二的雲南籍學生段金可遭遇電信詐騙,被騙走5000元後失聯,最終遺體在學院旁邊的湖裏被找到……每每讀到類似的消息,令人扼腕,令人憤怒。然而,現實告訴我們,電信詐騙案不會因為一兩次的重點打擊就會收斂,實際上,在輿論未關注到的地方,還有很多受害者。

  電信詐騙之惡之所以危害如此嚴重,在於它不是一個人的惡,而是形成了利益鏈條,很多喪失了底線的人都依附在這個鏈條上,形成了一個作惡群體。大部分電信詐騙案的細節有著極高的相似度:在實施詐騙前,有專門倒賣個人信息的,有專門提供各種冒名銀行卡的;在實施詐騙時,有“演技”高超,扮演領導、警察、銀行職員等多種角色的;在詐騙完成後,有專門負責洗錢、取錢的人。想要從源頭治理電信詐騙,顯然不只是抓幾個騙子就能實現。關鍵的是,必須針對電信詐騙鏈條中的各個環節都進行有效遏制。諸如落實電話實名制、打擊洗錢等方面都必須有所作為。而防止個人信息洩露,更應體現出源頭治理意識。道理很明顯,在信息時代,信息是個人的重要資源和外衣,如果個人信息被隨意而低廉地出賣,就意味著將個體赤裸著扔進了原始叢林。所以,湖北通山縣的銀行“內鬼”將儲戶信息大肆販賣,是令人無比驚訝和恐懼的。出賣信息的下一步,很可能就是電信詐騙等騙局,甚至是更嚴重的惡性犯罪。

  從源頭治理電信詐騙,離不開對個人信息洩露的零容忍,而實現“零容忍”,則需將倒賣信息的“內鬼”先清除出去。個人信息洩露主要是通過兩種途徑:駭客入侵和“內鬼”倒賣。前者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封堵漏洞,相對容易,而“內鬼”則藏匿很深,很難徹底清除。涉及重要個人信息的,都要層層把關,以銀行為例,單個職員幾乎無法將如此重要的儲戶信息隨意出賣,必須依靠多個“內鬼”合謀,層層失守,最終造成了信息洩露。面對這種局面,僅僅呼籲行業自律遠遠不夠,必須依靠法治的力量,加強執法力度,讓每一個“內鬼”都無法再心存僥倖。

  有多少“內鬼”在倒賣個人信息?有多少被倒賣的信息正在被用於電信詐騙和其他犯罪?這些問題必須被正視,也須儘快得到回答。(長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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