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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談延遲到賬:讓騙子騙到錢也取不出來

2016-09-26 09:05:25|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谷士欣

  2016年3月,在全國“兩會”上,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的高發趨勢,廣東省的全國人大代表麥慶泉提出“對陌生賬戶轉賬實施‘T+1’模式”的建議,即個人對陌生賬戶轉賬,資金延遲一天到賬。

  半年後,他的建議有了“官方版本”。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後到賬。

  自2008年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身為中國僑聯常委、廣東僑聯副主席的麥慶泉一直在關注電信詐騙問題,並就此問題五次在全國“兩會”上建言。向陌生賬戶轉賬延遲到賬有哪些利弊?打擊電信詐騙將何去何從?9月24日,麥慶泉接受了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的專訪。

  “讓騙子騙到錢也取不出來”

  “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的最終目的是將受害人的錢騙到手。”麥慶泉對打擊電信詐騙的調研始於2009年,多年來他持續走訪銀行、電信運營商、公安機關及網警支隊等部門,逐漸摸清了騙子們的套路。在他看來,加強對錢款轉賬階段的監管是防止騙子得手的最有效措施。

  麥慶泉説,銀行業對於賬戶的管理已較為嚴密,但電信詐騙犯罪分子騙得受害人錢款後,往往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將賬戶內的資金取出來,他將此稱為“天女散花”式的變現手段。而賬戶內的資金一旦變現,銀行對於已經化整為零的贓款就難以繼續監管,受害人的損失也就難以挽回。

  因此,麥慶泉提出“T+1”模式,其中“T”是“天”的拼音首字母,“+1”是指資金到賬延遲一天。而延遲到賬的前提條件是:進賬賬戶對於出賬賬戶而言是“陌生”的。

  麥慶泉向澎湃新聞解釋説,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會有一些常用賬戶,與之相對,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所使用的賬戶是陌生賬戶。“T+1”模式要求銀行通過對自身系統的改造和完善,能夠對任何一筆轉賬進行識別,識別的內容即確定進賬賬戶與出賬賬戶之間此前從未有過資金往來。當用戶向陌生賬戶轉賬時,資金需24小時後才能到達這個陌生賬戶。

  不過,若當事人確實需要實時到賬怎麼辦?

  麥慶泉建議設置這樣一個程式,即向陌生賬戶轉賬時,會彈出“延時一天到賬的提示”,轉賬人需撥打提示窗口上的電話,相關工作人員接聽並了解情況,判斷轉賬的性質。同時,後臺系統會對接收款項的賬戶進行查詢,識別其是否屬於從未有錢款進出、可能是不法分子用來詐騙的賬戶,並進行相應處理。如果查詢證實該賬戶是正常的、有出有進、註冊多年的賬戶,公安部門與銀行系統才會認定這筆轉賬不涉及電信詐騙,從而允許轉賬。

  麥慶泉説,“T+1”模式的目的,就是使電信詐騙的犯罪分子即使騙得受害人轉了賬,也不能很快將錢取出來。

  “徐玉玉事件或許可以避免發生”

  與麥慶泉的“T+1”模式吻合,9月23日六部門聯合發佈的《通告》也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後到賬。

  麥慶泉認為,將資金延遲到賬的時間定為24小時,有其合理性。調研顯示,對於銀行和老百姓而言,24小時就是一個工作日,便於雙方理解和操作。對於公安機關來説,24小時也是民警用來偵破詐騙犯罪、追回損失的時間。通過各職能部門合作,在24小時內將可能被詐騙分子取走的錢財“止付”,讓錢停在賬戶上,到不了犯罪分子手上。

  “一天的時間非常寶貴,公安部門的同志告訴我們,只要能延遲一天,他們能把90%的錢追回來。也就是2015年222億元的損失,他們有信心追回200億元。但實時到賬的話,10分鐘內犯罪分子就能取現,讓警方十分被動。”麥慶泉説,讓人痛心不已的山東徐玉玉事件中,徐玉玉在案發當晚就發現受騙,此時距案發尚不足一天,倘若已實施向陌生賬戶轉賬延遲24小時到賬模式,悲劇或許會避免發生。

  事實上,在《通告》發佈後,上述規定也引起不小爭議。有網友指出,這將給日常生活帶來不便。

  武漢大學計算機學院教授張煥國曾在接受《武漢晚報》採訪時指出,在信息化社會中,高速流轉的信息是帶動社會保持高速運轉的決定性要素之一,也是現代人生産生活的必需品。從這一點看,向陌生賬號轉賬延時一天到賬不利於社會高速發展,更不利於提高勞動生産率。

  張煥國還認為,假如銀行每天轉賬業務發生1萬筆,其中可能只有1至2筆涉及電信詐騙。因為少量的電信詐騙案例,放棄整個轉賬系統的快速流轉,有些因噎廢食。

  但麥慶泉認為,在安全和效率有衝突時,應當以安全為第一。“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有關規定一樣,綜合考量安全與效率的關係後,高速公路對車輛行駛的速度進行了限制,因為在對這類社會平衡的取捨中,安全是更重要的,效率要以安全為前提。”

  建議:打擊電信詐騙聯席會議向人大常委會報告

  自麥慶泉2008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以來,曾五次就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建言獻策。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他就公開呼籲設立“黑名單”賬戶,防止“百姓的錢往騙子的賬戶飛”。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麥慶泉等代表還就電信詐騙問題約見了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在約見會上,他闡述了延時轉賬的“T+1”模式。

  2015年6月,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最高檢、最高法等23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建立了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麥慶泉告訴澎湃新聞,上述聯席會議制度也是人大代表建言的結果,打擊電信詐騙必須將包括公安機關、法院、檢察機關以及銀行、運營商在內的各部門整合起來,互相配合。

  “但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發揮。”麥慶泉指出,有的部門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還不夠。

  2016年8月底,麥慶泉和幾位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視察了廣東三大電信運營公司等部門,並召集廣東省高院、省檢察院、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相關人員座談。

  在會上,他直擊問題,不留情面。據《羊城晚報》報道,麥慶泉説了一段很感性的話:“在詐騙與反詐騙的博弈中,我們節節敗退,根子主要是部門利益。這些部門統統是我們的央企,就是你們的企業利益。23個部門,多少專家,多少精英,敵不過犯罪分子,這很悲哀。”

  麥慶泉對澎湃新聞説,應以徐玉玉案為契機,各方共同努力,形成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社會合力。公安機關要起到牽頭的作用,其他部門則要積極配合。聯席會議要建立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的機制,由代表列席參加,將聯席會議解決不了的問題向更高一層反應,及時解決打擊電信詐騙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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