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網約車地方細則徵求意見稿出臺
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記者丁靜)《北京市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的徵求意見稿8日通過網絡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對北京市巡遊計程車和網約車發展做出了一系列具體規定。網約車車輛,要求為北京市車牌,5座三廂小客車排氣量不小于2.0L或1.8T、車輛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車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車排氣量不小于2.0L、軸距不小于3000毫米、車長大於5100毫米。車身需要張貼網約車專用標識,安裝“計價器”。繳納營業性車輛的交強險、第三方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價格方面,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關於網約車司機的要求,徵求意見稿提出須為北京市戶籍,男60歲、女55歲以下,申請之日前一年內無駕駛機動車發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等,需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徵求意見稿提出,對網約車平臺實施許可管理,經營期4年,到期審核合格後可延期。平臺需要承擔承運人責任、安全生産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
目前,北京巡遊計程車的數量為7.1萬輛。相關文件指出,北京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計程車。將根據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準、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準、計程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確定計程車數量,並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
北京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要求車輛是北京市號牌的7座以下小客車,駕駛員每天合乘頻次不超過兩次。
對於傳統巡遊計程車,明確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新增巡遊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存量巡遊車未明確經營權期限的,通過車輛更新逐步實行經營權期限。同時,建立巡遊車企業、行業協會、駕駛員和工會的“份子錢”四方協商機制,並根據經營狀況、成本費用、租價變動等因素動態調整。鼓勵巡遊車企業兼併重組,鼓勵巡遊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