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檢察機關創建偵查活動監督平臺強化偵查監督
國際在線消息(駐廣州記者 林麗麗):記者10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廣東省檢察機關自2011年創建全國首個偵查活動監督平臺以來,逐步強化了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工作,通過搭建信息化監督平臺,由傳統監督模式向更加精準、高效、智慧的監督模式轉型。
據介紹,今年1至8月,全省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已通過平臺發現品質問題案件共2719件,存在品質問題的監督事項共計3590項,監督糾正了一批偵查違法行為。平臺運行以來,公安機關也積極配合,嚴格開展整改反饋工作,今年4月到8月,全省各地公安機關問題案件數均有大幅度下降,案件品質大幅上升。
該平臺最早發端于深圳市檢察院2011年開發的呈捕案件品質分析系統,後升級為偵查活動監督平臺,2014年3月,廣東省檢察院在全省正式啟動偵查活動監督平臺建設項目。偵查活動監督平臺將兩項監督與審查逮捕工作相結合,具有個案監督和統計分析兩大功能,實現了廣東省監督工作由傳統“人力密集”型向“智慧大數據”型轉變。平臺不僅為個案監督提供指引,還能匯聚海量數據,全面、真實、客觀、詳細地提供每一個辦案單位、民警的辦案品質分析報告和排名,為偵查機關開展內部執法考評提供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