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等不起拖不得
從“3500元起徵點應該提高”,到“個稅已淪為‘工薪稅’”;從“大學生實習報酬按20%徵稅太高”,再到剛剛被國家稅務總局專家澄清為誤讀的“年收入12萬元屬於高收入群體”……近些年,個稅一有風吹草動,就會陷入被質疑的怪圈。
種種質疑背後,既有公眾對個稅理解不全面,亦有現行個稅制度的不盡合理。一方面,個稅需要從晦澀的法規文件中走到普通納稅人身邊;另一方面,個稅需要更完善的稅制設計,解決目前存在的稅負不公。
事實上,在現有個稅制度框架下,如果只是調整起徵點,或簡單地將一個標準定位為高收入者去加稅,都容易形成新的稅負不公。只有在“綜合計稅”的框架下,才能解決個稅出現的種種問題。然而遺憾的是,“綜合計稅”的改革目標從“九五計劃”一直寫到“十三五規劃”,至今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作為一塊典型的“硬骨頭”,個稅改革需要建立起包括個人稅號制度在內的面向自然人的徵稅體系,了解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每一筆收入來源;需要相關部門建立起信息共享的系統;同時,還需與其他領域“深水區”的改革互為條件,比如戶籍改革等,確實面臨重重困難與阻力。
但是,隨著中國居民收入多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貧富差距依然較大,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已越來越力不從心,個稅改革實在沒有太多理由不加快推進,已經等不起、拖不得。
儘管個稅在我國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僅約6%,但卻被很多人視為中國稅負高低與稅負公平與否的標誌。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有效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給予困難群體、失業人員等低收入者足夠“寬厚”的免稅政策,個稅制度一旦實現“蛻變”,折射出的將是一個更加公平的稅負環境。
作為目前中國為數尚不多的立法稅種,個稅改革將會以修法的形式推進。在與民意的互動中,加快推進這項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改革,必將會環環相扣、由此及彼地推動中國稅制改革的進步。(何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