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慢,財稅部門不應止于“慚愧”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7日9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部長助理許宏才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樓繼偉稱,提高個稅起徵點是不公平的。單純提高個稅起徵點並不是改革方向。中國將轉向綜合個人所得稅體系,新體系下房貸利息、教育和撫養子女費用將可減稅。(3月7日中國網)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問題,從來都是一個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在每年的財政部部長記者招待會上,此問題基本不會缺席。原因很簡單,自5年前個稅起徵點提高至3500元以來,起徵點過低、已經淪為“工資稅”和“窮人稅”、只起“劫貧濟富”作用等質疑以及公眾對於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呼聲,早已甚囂塵上。
個稅究竟提不提起徵點——對這一問題,樓繼偉部長並沒有直接回答,但通過他的回答,公眾基本了解到了這樣一個改革方向:個稅改革向“綜合徵稅”轉變。而結合去年有關媒體的報道,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財政部稅政司已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方案成熟後將上報國務院。
綜合徵個稅,相較于對工資設立起徵點的做法,是極大的進步。一方面,既然是綜合,也便會有弱化“工資稅”的性質,完全符合當下收入早已多元化的特點,比如,未被納入個稅徵收範圍的房租收入、房産交易收入,都將可能列入被徵稅的範圍,僅有2800萬工薪階層繳個稅的現實可能就此終結,繳個稅的群體範圍將擴大;另一方面,綜合徵個稅,對生活過度依賴工資收入的群體而言,可能會有更多的減免,正如樓繼偉部長舉的例子“房貸、教育和撫養子女費用將可減稅”,許多月工資收入超過個稅起徵點但生活負擔較重的家庭,也將得到更多的照顧。
沒有人質疑“綜合徵個稅”的好處,對單純提高個稅起徵點,大家也都能認可“不公平”的結論。但是,眼下的問題是,什麼時候我國才能徹底擺脫用劃一條線的方式來徵個稅的現實?據了解,早在1995年,我國就提出了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目標,可至今已經過去了21年,我國仍然是分類徵收個稅。相關部門,總不能以這樣那樣的理由將個稅徵收改革換算成一個“明年復明年”式的問題。
在本次記者會上,對於媒體質疑的財稅改革進度慢,樓繼偉部長直言“很慚愧”。他説,“改革推進雖然很努力,但有些沒有達到,比三中全會要求進度慢一些。如稅制改革比預計慢了一點。”應該説,財政部還是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面,能夠認識到自身工作的不足。既然如此,那就應該加快改革的步伐,而不應該止于“慚愧”。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決議中明確了“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任務目標。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中,也明確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範公平、徵管高效的稅收制度”的改革精神。那麼,個稅改革,就應該列為政府相關部門2016年的重點工作任務,對公眾而言,個稅改革需要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