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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部核安全法草案提交國家立法機關

2016-10-31 19:52:1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楊玉國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蘭旻):由於在增加能源供給、促進污染物減排等方面的明顯優勢,近年來各國的核電産業發展迅速。中國也不例外。中國目前已成為世界上核電在建規模最大的國家,而根據規劃,預計到2020年中國核電機組數量將躍居世界第二位。然而,伴隨著核事故的發生,相關領域的安全問題也引起社會關注。31日,中國首部核安全法草案正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擬從制度層面完善核安全法律體系、強化核安全監管工作。

  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進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在經過三年的準備後,這部法律草案于31日正式提請審議。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雲川當天表示,制定核安全法有利於保障中國核事業的發展,也增進社會公眾對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日本福島核事故後,國際社會對核能發展安全性的質疑不斷。核安全立法一方面可以依法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依法加大核安全科普宣傳,增加公眾對核安全知識的了解,引導公眾正確、科學認知我國核安全狀況。”

  據了解,新擬訂的核安全法草案包括核設施、核材料安全、核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監督檢查等章節內容,希望藉此確保安全利用核能、預防與應對核事故;保護涉核人員和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環境。

  法律草案專門就全方位核安全責任做出規範。張雲川介紹説,“核安全責任是保證核安全的前提和基礎。草案專門就全方位核安全責任做出了規範。對於放射性廢物處置、核損害賠償等,草案也做出了相應規範。其中,關於核損害賠償問題,應當制定專門的核損害賠償法規予以規範。”

  草案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核設施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公開核安全相關信息;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公開核安全行政許可程式及結論,公開核安全有關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報告、總體安全狀況、輻射環境品質等信息。草案明文規定,依法公開的核安全信息應當通過政府公告、網站以及其他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及時向社會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核設施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申請獲取核安全相關信息。草案同時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編制、散播有關核安全的虛假信息。

  張雲川指出,相關規定是為了強化核安全的政府監管責任和公眾對核安全的監督。“在第一章規定核安全文化建設的基礎上,草案第四章‘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中對信息公開做出了具體規定,並進一步明確了公眾參與的有關內容。草案專設第五章‘監督檢查’,明確了政府應當履行的監督檢查職權、責任,檢查內容和方式。”

  據悉,與正在推進編制的原子能法不同,核安全法是有關核領域關於安全問題的專門法,這部法律不規範有關核技術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涉及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問題;又將原子能法中有關核安全問題進行具體規範,是以防範核領域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件和核安全事故作為主要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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