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是治網原則高調重申

2016-01-10 17:47:06|來源:中國青年網|編輯:杜軍帥

  原標題:快播案是治網原則高調重申

  今天下午,網信辦發言人姜軍就“快播”涉黃案發表了談話,稱堅決支持對“快播”涉黃案進行依法查處。他指出,所有利用網絡技術開展服務的網站,都應對其傳播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中國互聯網發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則。此次網信辦發言人再次明確這項在本案中被模糊的原則,為我們在快播案上跳出種種邏輯陷阱,“撥得雲開見月明”奠定了基礎。

  這幾天,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等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案的庭審直播被網友熱烈點評。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非但沒有認識到自身作為互聯網企業對其所傳播內容應該擔負的法律和社會責任,反而伶牙俐齒,辯護詞洋洋灑灑,大有舌戰群儒之風,儼然已經丟掉了羞恥心。筆者細觀庭審筆錄,卻為直播庭審叫好,蓋因此案將諸多案件庭審中的種種詭辯神技一網打盡,實為不可多得之樣本!

  一是偷換概念。快播軟體與利用快播軟體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是兩個概念,就像一艘海輪和走私海洛因的海輪——海輪本身沒有罪,有罪的是走私犯,要懲治的是走私行為。同樣,快播軟體本身無罪,涉嫌犯罪的是利用快播軟體傳播淫穢視頻資料的被告人和單位,兩者的區別涇渭分明,可某些人非把這兩個概念混同,不過是利用人們對快播軟體的認同來遮掩使用快播軟體涉黃販黃的犯罪行為,這種小伎倆其實一點都不新鮮。

  二是轉移視線。“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是法律問題,而非技術問題。也就是説,快播的技術特徵並不能改變上述被告人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性質——秀才殺了人照樣是兇犯,不會因為飽讀詩書就必然是謙謙君子。誠然,王欣等被告在視頻軟體的專業方面可能是專家,他們關於P2P技術、緩存、伺服器的侃侃而談確實吸引一些視頻軟體愛好者,辯護詞信息量大、知識點多,令人大開眼界,成功地轉移了觀者的視線。可惜,強調快播的技術水準並不能改變利用快播涉嫌犯罪的性質,這個小聰明真是抖得太機靈了點。

  三是虛張聲勢。法庭不是秀演技的劇場,也不是探討電腦技術的講堂,而是對犯罪行為進行審判的嚴肅場所。控辯雙方討論的應該是法律問題而非電腦技術問題。也就是説,被告人哪怕學富五車才高八斗呢,只要符合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要件就構成違法犯罪行為,這是法律來定性的,而不是靠雲裏霧裏高深莫測的專業概念能決定的,法律會因為技術控的裝腔作勢就改變規則嗎?

  四是化腐朽為神奇。假如一個人屋裏有6、7隻蒼蠅他説沒看見,説即使看見了也抓不住拍不死也許勉強説得過去,但他屋裏現在70%的空間裏都是活蛆他卻説沒看見,還説沒辦法,甚至説是別人放在那兒,和自己沒關係,那就只能説這人是無賴。同樣,面對公訴機關數萬個樣本的鑒定結果視而不見,卻將一個人的回答當成市場佔有率的調查結果,這種以偏概全的伎倆,只能證明無賴的成色夠厚黑的。

  “任何在網上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的網站、提供淫穢色情信息服務者,都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正如姜軍所言,任憑你如何詭辯,終究是難逃法律的制裁。

  所以説,快播案的直播非常好,它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樣本,讓我們重新認識了互聯網公司應對其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的原則,也讓我們見識了一些所謂的精英在法律面前機關算盡的演技。(若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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