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藥品加成如何實現“以點帶面”
中辦、國辦日前轉發了《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要求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並與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意見一經發佈,媒體紛紛將目光聚焦在了“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為什麼大家對此敏感呢?因為長期以來,以此政策為基礎的以藥養醫體系,給我國廣大患者確實帶來了非常不好的感受。
藥品本來只是醫療疾病的一個工具,其價格高低與醫療治療並沒有直接利益關係,但是藥品加成的存在,等於給藥品附加了衡量醫生勞動價值的作用,造成了“會看病不如多用藥”的奇怪現象,刺激了藥品應用中的不良行為。
在很長時間內,我國的醫院管理實施的是收支兩條線,藥品加成並不對醫生的行為造成多大影響,因此,未引發人們對此政策的廣泛議論。但近年來,開藥多少直接與醫生收入掛鉤,使得藥品成為患者與醫生之間利益交換的載體,引發了人們的不滿,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説明,藥品利益不能與醫生利益發生過於緊密的關係。
這些年,關於取消藥品加成的呼聲此起彼伏。2012年4月,國辦印發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並且明確提出在2012年要在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遺憾的是,雖然在北京做了一些試點工作,但一直沒全面展開。這也説明,取消公立醫院的藥品加成,是一個立體工程,涉及很多現實問題,特別是醫院的利益來源問題,如果不能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對於醫務人員的利益和積極性都可能帶來極大衝擊。
雖然藥事服務費被當作彌補藥品加成的重要手段,但能否真正取代藥品加成的效益,還缺乏有説服力的數據。因此,在取消藥品加成後的最初幾年,政府須增加投入來保障醫院的利益,與此同時,要迅速調整收費政策,特別是建立合理的醫療價格制定體系,以此保證醫院在市場中正常生存,也只有在此前提下,對醫院院長的考核體系才能夠完善,為新的醫療運行體系打下基礎。
此外,醫政部門還必須加強監管,對藥品在定價過程中實施監管,實施價格出廠報備,建立覆蓋全社會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信息調查監測系統,以及藥品價格數據庫,並公佈最高零售價限價以保證藥品定價的合理,避免藥廠依靠不正當的價格利潤,去尋找權力尋租的空間。
為真正斬斷醫藥之間的聯繫,我們還應學習日本等國的做法,讓患者帶著醫生的處方去藥店買藥,徹底割斷醫藥之間的利益聯繫,讓醫院的藥品利益徹底歸零。
取消以藥養醫必將形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扎紮實實走好這一步,對我國醫療的定價體系、補償機制、醫生乃至院長的評價指標都可能帶來顛覆性的改變。對此,我們拭目以待。(正益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