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戶土地被先賣後徵 國土局虛報材料6人被停職
央視新聞客戶端11月10日報道,11月9日,央視報道了湖南省新寧縣金石鎮松風亭村村民蔣能宏夫妻阻止挖掘機在自家菜地施工被拘留,等拘留期滿回到家中,發現菜地被夷為平地並早已賣給他人的遭遇。記者調查後發現,當地存在土地先賣後徵,報批材料造假等違法行為。
節目播出之後,當地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新寧縣國土局展開調查,封存相關檔案資料。新寧縣委決定,對縣國土局時任分管地籍的總工程師黃清源、時任地籍股副股長唐明峰等6人停職接受調查。湖南省國土廳土地執法監察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視報道反映的問題屬實,對於相應的責任人,依照《湖南省違反國土資源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追究問責。
【事件回顧】
湖南新寧一農戶土地被先賣後徵 村民阻止被拘留
央視新聞客戶端11月9日報道,自家的菜地裏突然開來了挖掘機施工,夫妻倆上前阻止卻被拘留,等拘留期滿回到家中,菜地被夷為平地並賣給他人。
近日,記者對湖南省新寧縣金石鎮松風亭村村民蔣能宏夫婦的遭遇進行了調查。
蔣能宏今年46歲,是新寧縣金石鎮松風亭村三組的村民,家裏原本有2畝水田4畝旱地,可以維持一家四口的基本生活。但是從2005年至2014年,其中3畝土地陸續被徵收,還剩下3畝旱地沒被徵收。去年3月20日,蔣能宏發現自己還沒被徵收的菜地裏來了一輛挖掘機,挖掉了地裏種的蔬菜。
新寧縣金石鎮松風亭村三組村民 蔣能宏:我就在這裡不準他(它)挖,我們辛辛苦苦種的小菜不準他(它)挖,種了蘿蔔,他偏偏強行把我拉走,關到那個公安局,關到那裏面去了。
蔣能宏和妻子徐竹華被現場的警察帶到派出所,隨後夫妻倆均被處以8天的行政拘留。等到蔣能宏從拘留所出來的時候,原本長著蔬菜的土地已經完全被推平。
蔣能宏給記者出示的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顯示,此片承包土地的面積為1畝,承包期限從1995年至2025年。
土地不在徵收範圍內 竟被賣掉
蔣能宏聘請了新寧縣天劍法律服務所的工作人員蔣廉政作為自己的委託代理人,對事件進行了調查。蔣廉政調查發現,原本屬於蔣能宏的1畝承包地,和周圍的54畝土地一起,已經于2012年12月就被新寧縣人民政府以國有土地轉讓的名義,賣給了新寧縣信用合作聯社、湖南億承置業開發有限公司及劉中秋等302戶集資建房戶,請挖掘機破壞蔣能宏承包地的正是購買這片土地的業主。
55畝土地被新寧縣人民政府以每畝82萬元的價格轉讓,並於2013年8月頒發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其中就包括了蔣能宏、蔣海鷗、蔣能虎等18戶農民承包的8畝土地。但這些,蔣能宏當時並不知情。而在2012年11月7日,縣政府開發區指揮部和松風亭村三組簽訂的徵地協議上面專門註明,他們的土地不在徵收範圍內,縣政府沒有履行法定的徵收程式,就將他們的土地賣掉了。
新寧縣天劍法律服務所 蔣廉政:新寧縣人民政府頒發的這個土地使用證那個程式是違法的,因為國家政策明確規定,合法徵用土地也應該先安置,先買社保,把老百姓安置到位之後,才能夠頒發土地使用證,才能夠變賣土地,但是他們現在很多包括經濟問題,徵地的民間糾紛問題都沒有解決好,是不能拍賣的,他們就拍賣了。
縣政府違法 但仍未給予農民補償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三條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徵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徵土地。2015年5月,湖南省新寧縣農民蔣能宏、蔣海鷗、蔣能虎等18戶將新寧縣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銷新寧縣人民政府發給新寧縣信用合作聯社等業主的國土使用權證,並恢復土地原狀、賠償損失。法院審理認定,新寧縣人民政府屬於先頒證,後徵地,程式違法。2015年9月20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新寧縣人民政府頒發新國用(2013)第028664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行為違法。雖然法院判決縣政府違法,但是被徵的土地至今沒有還給農民,也沒有給予合理的補償。
新寧縣國土局虛構報批材料
土地還沒被徵收,就被賣了,這樣的違法行為,侵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隨著調查的深入,發現了當地在徵地拆遷過程中還存在更多的問題。
不同徵地材料 登記戶前後不一致
蔣廉政作為18戶原告的委託代理人,在查閱徵地拆遷檔案時發現,蔣能宏、蔣海鷗、蔣能虎等18戶的8畝地,在新寧縣2010年和2011年兩批次徵地的土地紅線圖範圍內,兩個批次徵地面積為620畝,其中蔣能宏等13戶居住的房屋也處在這片徵地拆遷的紅線圖內,這意味著不僅他們的土地要被徵收,房屋也要被拆遷。但是蔣廉政也發現,在新寧縣上報湖南省國土廳的兩個批次徵地報批材料中,兩份城鎮建設用地項目擬拆遷房屋地籍調查表上面登記的31戶名單裏,卻沒有蔣能宏、將海鷗、蔣能虎等18戶。
新寧縣天劍法律服務所 蔣廉政:對於2010年第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房屋拆遷地籍調查表,我們進行了調查,他們一共是19戶,第一個農戶他這裡造表上面這個李永,他屬於梽木山(村)的,結果我們調查就沒有這個人,不存在,第二個叫做王昌富,他説是松風亭的,我們調查也不存在,第三個農戶是夏小平我們調查也不存在。2010年這個新寧縣政府的地籍調查表完全是虛構的,利用虛構的調查表,調查結果騙取了湖南省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單。
登記戶身份信息被捏造
在2010年的調查表上,有一個叫做焦賢模的,他的名字被登記在松風亭村的擬拆遷戶名單裏,記者拿著這份名單找到他,他讓記者看了他的身份證,身份證登記的地址是焦家垅村,而不是調查表上所寫的松風亭村。
記者:您看一下這個表格,它有什麼問題沒有?
新寧縣金石鎮焦家垅村村民 焦賢模:我不是松風亭的人,我是焦家垅的人。
記者:那這個表格裏面您還認識哪些人?
新寧縣金石鎮焦家垅村村民 焦賢模:這個表格姓焦的都是焦家垅的,松風亭沒有這些人,沒有姓焦的,這個表格以下都是我一家人。
記者:你們這有沒有拆遷,或者是徵地?
新寧縣金石鎮焦家垅村村民 焦賢模:你講我拆遷,我現在這個房子在這,我沒有拆遷吶。
記者對2010和2011年的兩份調查表上的名單進行了實地調查和核實,發現不僅2010年的地籍調查表名單是虛構的,2011年的名單也是虛構的,其中有的人甚至在十多年前就已經死亡。
多年虛構徵地拆遷報批材料
雖然拆遷名單是虛構的,但是徵地拆遷卻實實在在地進行了好幾年,被徵土地上的幾十棟房屋,如今都已經被推平了,而實際被拆遷的這些房屋都不是報批材料裏的拆遷對象。
那麼,新寧縣國土部門為何要用虛假的材料報批土地呢?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了新寧縣國土局。
涉事工作人員:造假只因時間緊
在新寧縣國土局,記者了解到,當年的國土局長已經調離,留在這裡的分管副局長避而不見,經過一番週折,記者只找到了當年具體負責經辦徵地拆遷審批材料的工作人員唐明峰,他現在是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記者:這個表格當時是你們做的嗎?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表格是我們做的。
記者:涉及到農戶有真實的嗎?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涉及到村民的住宅的基本是虛假的。
記者:為什麼你要造這麼一個材料?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我造這個材料就是可能當時時間緊,也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嘛,因為是政府要求儘快拿回這塊地,當時可能時間趕不上,沒有做過調查嘛,導致了名單有部分可能是跟實際對不上號。
擬拆遷房屋地籍調查表涉嫌虛構
記者在新寧縣國土局查閱了08年至2014年新寧縣的國土報批材料,發現2010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報批的兩宗土地,不一樣的紅線圖,兩張擬拆遷房屋地籍調查表上的農戶名單卻幾乎一模一樣,焦家垅村有的人名,松風亭村也有一個同名同姓的人。記者注意到,在2009年的土地報批材料裏,擬拆遷房屋地籍調查表上,有梽木山村王昌富、夏小平、楊紹廣三個人的名字,在2010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報批的材料裏也有這三個人的名字,但是卻變成了觀瀑村、扶夷村和松風亭村。記者查閱了新寧縣2009年至2014年8個批次的土地報批材料,經過調查核實,擬拆遷房屋地籍調查表涉嫌虛構。
記者:你為什麼要做這麼一個虛假的材料?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當時時間緊嘛,後面我們通過調查進行補正,補正哪(那)些真實的都附在我們檔案裏面的。
記者:那你一年的時間緊,兩年的時間也緊嗎?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你再説一遍。
記者:你剛才説時間緊,2010年時間緊2011年時間也緊嗎?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當時,這個事趙主任當時是因為我們省廳對這些材料可能沒有要求那麼嚴,我們可能因為它不是必備的。
記者:既然不是必備材料你為什麼要報呢?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可能是畫蛇添足了。
記者:你覺得是畫蛇添足嗎?
新寧縣國土局規劃股股長 唐明峰:應該是,這個東西是可能是水準有限吧,好吧。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三條規定,要將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湖南省徵地程式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應對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建築物面積、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徵地調查結果確認書是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城市建設用地房屋拆遷地籍調查表作為徵地報批材料,反映被徵地拆遷對象的真實情況。
法學專家表示,新寧縣有關部門利用虛假材料騙取上級部門的審批,相關證件都是無效的,因此而産生的行政行為也同樣是無效的,如果土地被違法徵收後沒有造成太大損失或者土地沒有被大範圍建設房屋或者使用,這種無效的行政行為應及時撤銷,並給予農民相應補償。與此同時,相關行政人員也應對此事負責、並付出相應的代價,甚至追究刑事責任。而截至目前,被徵收土地的農民仍然沒有拿回屬於自己的土地,也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甚至還因為此事被拘留。錯誤的行政行為何時能得到糾正?農民的合法權益是否能得到維護?
原標題:湖南新寧農戶土地被先賣後徵,國土局虛構報批材料6人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