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丈夫婚前婚後判若兩人 妻子兩次起訴離婚獲支持

2016-01-12 09:00:20|來源:京華時報|編輯:趙春曉

  王女士與丈夫劉某2006年經某婚姻介紹所介紹相識後結婚,王女士認為,丈夫與婚前判若兩人且感情不和,2012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被駁回。目前,王女士再次起訴離婚。昨天,記者從順義法院獲悉,法院認為,自王女士第一次起訴後雙方未同居生活,説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法院支持王女士的離婚訴求。

  王女士訴稱,她與丈夫劉某于2006年4月通過婚姻介紹所相識,2007年5月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結婚後,丈夫與婚前判若兩人。王女士稱,她多次發現丈夫與多名異性有不正當接觸,為此事與丈夫爭吵,還被丈夫施以拳腳。

  王女士認為,雙方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所以于2012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駁回王女士的訴訟請求。王女士稱,至今她與丈夫已經分居滿兩年,現再次起訴離婚,請法院予以准許。

  被告劉某未發表答辯意見,亦未參加庭審。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被告劉某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應訴,視為其放棄了答辯和質證的權利。婚姻關係以感情為基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方可准予離婚。

  王女士曾起訴要求與劉某離婚。王女士第二次起訴要求離婚,且自第一次起訴後雙方未同居生活,説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