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容不得“假停産”表演
央視近日報道,山西省晉城市陵川縣、陽城縣多家生産二硫化碳的企業,在被國家環保部、省環保廳多次點名、專項督辦的情況下仍然在“滿負荷”生産,違法排污。面對緊鑼密鼓的生態治理政策,面對環保督察風暴,“山西企業違規排污”仍然能“10年不倒”。
何以“10年不倒”?報道中的兩個事實給出了答案。一個事實是,晉城這些二硫化碳的生産企業接到過國家主管部委的禁令和關停通告,也經歷過今年年中為期一個月的山西省環保督察,但保持了“敵進我退、敵疲我打”的“戰術”——文件一下發,督察組一來,就擺出了停産的樣子;文件風潮一過,督察組一走,就依舊我行我素。另一個事實是,晉城當地環保部門面對上述現實仍回復稱,二硫化碳企業“全部處於停産整改中”,至於舉報人來信提到的“因生産工藝落後,從源頭上就是污染的”問題,“不屬於環保部門職責範圍”。
違法復工企業裏冒出的濃煙,引來遠在北京的媒體的鏡頭,卻沒能引起當地環保部門的注意,這也是奇事一樁;生態治理的複雜現實,早就要求各職能部門整合力量,卻在地方遭遇職能上的分段切割,無怪乎污染企業能頂著官批民怨,十年不倒。如果説,社會矛盾頻發的地方往往有糟糕的政治生態,那麼環境問題反復的地方也絕不會有良好的治理環境。
今天的環境治理已不僅僅是單個領域的整治,而是意味著以“生態問題”為中心重新審視經濟社會生活的價值方向,重新理順經濟社會的體制機制,以形成一個社會治理上的新環境、新氣候。良好的治理環境,不僅需要各部門權責對應、各司其職,也需要形成各職能部門暢通接洽、聯合應對的局面;不僅需要具體到單位、具體到個人的責任制度,也需要資源共享、使命共擔的調度機制。若是直接主管部門本來就不願在治污上較真、較勁,各部門治理又難以形成合力,不但當地污染問題會一再低水準反彈,還會影響更大範圍的社會治理環境。
晉城多家二硫化碳企業違規生産,既是治理環境不佳的結果,最終又會成為破壞更大範圍內治理環境的肇因。比如,它們因為不使用國家環保新工藝,生産成本很低,讓採取環保措施的正規企業失去了競爭優勢,産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效果。在市場統一的前提下,相當於為其他地方的環境治理添堵。再比如,作為重污染企業,作為生態治理的典型對象,二硫化碳企業在同市、同省具有負面風標的效果。它們在督察風暴下還能屹立不倒,會最大限度削弱各行業對環保政策的預期,讓“掙污染環境的錢”重新成為通行的規則。
環境治理需要有良好的治理環境。形成這種環境需要打破同級監督的梗阻,拆解既往形成的利益格局,打開在生態治理領域再立規矩的空間;破壞這種環境,卻只需要一顆老鼠屎。易破難成,尤其需要晉城這樣的地方慎思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