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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萬貧困人口4年全部脫貧

2016-12-02 14:03:25|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編輯:王瑞芳

  12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發展權:中國的理念、實踐與貢獻》白皮書。白皮書介紹了中國作為發展權的倡導者、踐行者和推動者,在人權事業中取得的輝煌成就。在眾多成就中,中國的減貧行動是中國人權事業進步的最顯著標誌。

  發展權是一項基本人權。貧困阻礙了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發展,是對發展權的直接剝奪。要實現發展權,首先就要消除貧困。在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的情況下,發展權無從談起。減緩和消除貧困是充分實現發展權的基礎。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減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從1986年起確定了開髮式扶貧方針,成立專門的扶貧機構,安排專項資金,制定專門的優惠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有計劃、有組織和大規模的扶貧行動。

  中國將減緩農村貧困納入國家整體發展戰略。同時,政府還制訂專門的扶貧計劃。30年來,政府安排的專項扶貧投入不斷增加。2016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加到670億元,比2015年增長43.4%。

  中國減貧行動有效保障了貧困人口發展權。經過多年努力,中國農村貧困地區的落後面貌顯著改變,貧困狀態大幅緩解。主要表現在——

  第一,農村貧困人口大量減少。按照現行農村扶貧標準,1978年農村貧困人口達77039萬人,2015年減少到5575萬人。中國已使7億多農村貧困人口擺脫了貧困。

  第二,農村扶貧標準不斷提高,貧困人口實際生活水準持續改善。1986年,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把農村人均純收入206元確定為貧困標準。2014年,這一標準動態調整為每人每年2800元。扣除物價因素,現行扶貧標準代表的實際生活水準比30年前高了很多。

  第三,貧困地區生産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經過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多年努力,中國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在此基礎上,《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提出了更高的扶貧要求,明確規定:“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扭轉發展差距擴大趨勢。”

  脫貧攻堅行動開闢了中國充分實現發展權的光明前景。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提出到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目標,要求“採取超常規舉措,拿出過硬辦法,舉全黨全社會之力,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根據2014年底7000萬貧困人口的不同情況,中國政府制定了有針對性的脫貧方案。

  首先,對於有勞動能力和生産技能的貧困人口,主要通過發展生産脫貧。政府支持貧困群眾因地制宜地發展各種特色産業,推動他們走上經濟內生增長、自主脫貧致富的可持續發展道路。這種扶貧形式可以使約3000萬貧困人口脫貧。

  其次,對於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系統脆弱、不具備生産生活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由政府出資遷移到生産生活條件比較好的地方,實現易地搬遷脫貧。這種扶貧形式大約可以使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

  再次,對於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尤其是年輕貧困人口,通過提高他們的教育水準,通過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提升,幫助他們在第二和第三産業找到工作崗位,實現轉移就業脫貧。這種扶貧形式大約可以使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

  最後,對失去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貧困人口,通過把他們全部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辦法來脫貧。這部分貧困人口大約有2000萬人。

  通過這四種方式,到2020年中國可使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李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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