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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停車場管理員偷揭4張違停罰單 自稱會銷掉

2016-12-15 11:26:55|來源:大河報|編輯:李邵鵬

大圖:有的車因為佔壓盲道等原因被交警貼上罰單

小圖:路邊停車場的這名穿制服的女子撕下了罰單

  本報訊 交了費把車停在路邊收費停車場內,卻被交警部門貼了違停罰單。昨日上午,這一情景出現在鄭州市東明路與黃河路口。更讓路人詫異的是,管理員居然偷偷把罰單揭掉了。

  昨日上午11時,事發路口西南角處,兩名在路邊巡查的交警經過拍照取證後,先後向在路邊停靠、佔壓盲道的4輛轎車張貼了罰單。

  在交警執法過程中,一名穿停車管理制服的中年婦女跟在旁邊不斷求情,但兩名交警不為所動。

  兩名交警離去後,這名中年婦女跑到一輛外地轎車前,將車窗上的罰單揭掉,而後又將其他3輛車上的罰單陸續揭掉,並收了起來。

  在接受大河報記者詢問時,這名婦女承認,這4輛被貼罰單的轎車事先都交了停車費。

  既然如此為何還被貼罰單?問及這個問題,中年婦女錶現出了對交警的強烈不滿,並表示她會自己把幾名車主被貼的罰單銷掉,不會讓車主承擔責任。

  對中年婦女的做法,現場多名路人都表示驚詫。

  “想銷掉,可以隨後告知車主啊,悄悄揭了,要是隨後不告訴人家,誰會知道啊!”一位路過此處的市民説,這名停車場管理員的做法,他很難接受,“想多掙點錢,啥都不顧了”。

  昨日上午,鄭州市交警一大隊有關負責人説,經再次調查確認,被張貼罰單的幾輛轎車確係違停,處罰沒有問題。

  “交警部門張貼的違法停車告知單,是對當事人的執法文書,停車場管理員根本無權撕掉。”上述負責人表示,故意撕掉違法停車告知單的行為,涉嫌妨礙執行公務,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截至昨日上午11時45分許,涉事的豫A377MV、豫DR0350、豫A7TW02、豫AQ9T98四輛轎車的車主尚未出現。

  就此問題,鄭州市停車場管理中心的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説,需要向該中心金水大隊反映解決。該中心金水大隊工作人員隨後説,需要向一名主管的何姓隊長聯繫解決。然而,這名何姓隊長的電話經過多次撥打,一直無人接聽。

  (原標題:鄭州一停車場管理員偷揭4張違停罰單 自稱會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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