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遷辦官員帶頭違建 臨時蓋150平米騙補27萬
面對鉅額“拆遷補償”誘惑,南京市雨花臺區板橋街道拆遷辦原副主任張布宏迷失了方向,竟帶頭搞違建,所建房屋面積達150多平方米。 澎湃新聞注意到,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近日通報了這起“拆遷腐敗案”。
時間回溯至2011年,其時板橋街道某村拆遷項目剛啟動。村民徐某想偷蓋違建來增加面積,以多獲拆遷補償,但街道和村裏工作人員“盯得緊”,根本蓋不起來。正當他放棄之時,竟然有人主動幫助自己蓋違建。
這個人便是張布宏。張布宏何許人?他正是該拆遷項目具體負責人,時任板橋街道拆遷辦副主任。
據張布宏在庭審中供述,自打知道這一拆遷項目後,他的內心跟拆遷村民一樣,也想趁機蓋個違建撈一筆。他家雖不在拆遷範圍之內,但他自有辦法,那就是把違建建在某個被拆遷戶的名下,利用其拆遷辦副主任的職權,違建後再續補辦手續不成問題。
2011年5月,在拆遷工作組進駐拆遷現場前兩天,張布宏主動找到徐某,把自己的計劃和盤托出,即在徐某家後院蓋幾間房,挂在徐某戶上進行拆遷。徐某知道其負責此次拆遷工作,當即就答應了。
説幹就幹,當天晚上,張布宏連夜找來了施工隊在徐某家後院施工,隨後蓋好了三間房屋,共150多平米。而徐某也心癢癢了,趁機讓施工隊蓋了兩間60多平米的房屋。
但是,房子建好後,二人因把誰的違建當作有效面積計算産生分歧。張布宏覺得徐某不靠譜,便不再親自跟徐某接觸,托“好友”耿某跟徐協商“瓜分”違建拆遷款。
耿某在張布宏的授意下,經與徐某討價還價,確定徐某拿到拆遷補償款後,分給張布宏26萬元。拆遷補償款下發後,張布宏順利分得一杯羹。
經檢察機關查明,張布宏在徐某家加蓋的違建騙取了拆遷補償款27萬元。另外,2008年至2013年間,張布宏單獨或夥同耿某接受被拆遷人的請托,為被拆遷人謀取拆遷補償款,收受被拆遷人財物共計90萬元。
今年10月19日,經雨花臺檢察機關起訴,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布宏某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人民幣80萬元。
(原標題:南京一拆遷辦官員帶頭違建,臨時蓋房150平米騙27萬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