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國安局副科長詐騙 稱能辦北京車牌

2016-01-25 06:50:00|來源:京華時報|編輯:靳松

  原標題:冒充國安局副科長男子詐騙10.5萬元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今年45歲的李某,謊稱自己是警察、國安局副科長等身份,以幫助辦理北京車輛牌照等為由,從他人處騙取10.5萬元。記者昨日獲悉,李某因犯詐騙罪被大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罰款4000元,並被責令退賠所有騙款。

  大興檢察院指控,李某謊稱自己是警察、國安局副科長,2014年5月,以能為梁先生辦理北京車輛牌照,但需用錢來托關係為由,先後騙取梁先生3.5萬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以能為李先生在豐台區西羅園街道承租門臉為由,先後騙取李先生7萬元。

  法庭上,李某不認罪,辯稱其沒有虛構身份、騙取兩人錢財,那些都是借款。

  受害人梁先生稱,2014年5月,自己拉活時認識了李某。一次,李某看到自己的車是天津牌照,“説他是警察,可幫忙辦理北京牌照,但需用錢來托關係”,自己就給了李某2萬元;幾天后,李某説還需要錢,自己又給了他1.5萬元。又過了一個月,李某説政策變了,沒法辦了,自己便到李某家要錢,才發現李某的房子並非像其説的是爺爺給的,而是租的,李某也不是警察。

  受害人李先生稱,自己在2014年9月認識了李某。自己無意中説想租個門臉,李某説他是國家安全局副科長,同學是豐台區西羅園派出所所長,還有同學在西羅園街道辦事處,“他還開車拉我到西羅園一條街道,説這裡的門臉隨便挑”。

  李先生説,自己看中一家服裝店門臉。李某説一年房租加裝修費7萬元,自己就同意了。過了幾天,李某説錢包丟了,同事結婚要禮金,讓自己借他2萬元救急;2015年元旦,李某又説辦門臉的事需要2萬元;2015年1月下旬,李某讓自己去他家,西羅園派出所張所長也在,説門臉的事沒問題,但還需要3萬元。

  李先生稱,2015年3月,李某説租房要交押金,還得拿錢。自己便説不租了,要求其退錢。李某以各種理由推託,還打了兩張欠條,説5月18日給錢。自己再到李某家要錢時,李某已經搬走了,電話也打不通。

  大興公安分局查證,全國警員信息庫中並無李某的具體信息;豐台區公安局西羅園派出所內也無張姓所長或民警。

  最終,大興法院審理後認定,李某虛構事實,騙取他人10.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半、罰款4000元,並責令其退賠所有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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