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開藥品反壟斷首張罰單 五企業惡意漲價罰近400萬

2016-01-28 10:28:13|來源:央廣網|編輯:谷士欣

  原標題:發改委開藥品反壟斷首張罰單 五企業抱團惡意漲價罰近400萬

  央廣網北京1月28日消息(記者劉祎辰)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去年,國家發改委放開了對除了精神類藥物、血液製品之外的大部分藥品的價格,把定價權交給市場主體。一時之間,不少人擔心藥價會合理上漲,而隨後的半年,一些藥物的確也是出現了漲價。

  但放開並不是放任,同樣是漲價,一些藥物的漲價的確是恢復性上漲,但有一些卻並不是。比如治療痛風的別嘌醇片,一年多漲了近4倍,其背後是生産廠家的蓄意串謀。今天上午,國家發改委向藥企開出了藥價放開以來的第一張反壟斷罰單,向抱團惡意漲價説不。

  別嘌醇片,這個名字可能有點拗口,但其實它是治療痛風的常用藥,既是基藥也是低價藥,臨床上應用廣泛。至少對於我國八千多萬痛風患者來説,它可一點也不陌生。在百度貼吧的痛風病吧裏,記者就看到,一個題為《各位風友,你們那裏別嘌醇漲價了嗎?》的發帖,引來了幾十個人的跟帖吐槽。

  雖然全國獲得別嘌醇片批文的生産廠家有15家之多,但記者了解到,實際上2014年以來,市面上只有重慶青陽、上海信誼和江蘇世貿天階三家還在保持生産。而這三家藥廠,全部出現在了國家發改委今天公佈處罰對象之列。

  經過查實,重慶青陽及其關聯銷售公司重慶大同、上海信誼聯合及其經銷企業商丘華傑、以及江蘇世貿天階共同協商,操縱了價格上漲。2014年4月,當事人經過協商,決定將當時售價為10元的別嘌醇片銷售價格提高到不低於18元/瓶;2014年12月,當事人協商並決定於2015年1月起提高到23.8元/瓶,而到了2015年4月22日,則決定在別嘌醇片被列入基本藥物的省份,銷售價格繼續維持不低於23.8元,而在被列為低價藥的省份,提高售價至不低於50元。

  負責偵辦此案的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調查二處副處長吳東美介紹,這些企業在協商價格時故意沒有形成書面協議,僅靠口頭約定,給偵查帶來了不少難度。

  吳東美表示,對2013年以來的全部資料進行查詢,只能通過工作筆記、會議總結等互相印證。一個公司內部印證,幾個公司之間進行印證,確定那天開了什麼會。在還原口頭協議的同時,對銷售明細進行一筆一筆的比對。比如,2014年4月,他們確定要提高到18元,銷售記錄顯示,從會議後,確實都提高到18元,印證了他們口頭協議的實施。

  除了約定價格,這三家全國僅有的別嘌醇片生産廠家,甚至還搞起了“三分天下”,分割銷售市場,例如約定重慶青陽一方負責四川、廣東、雲南等十二個省級區域,其餘廠家的産品不許進入這個區域銷售,不能參加這個區域內的藥品採購招投標。反之它的産品也不能進入其它廠家的“勢力範圍”。

  吳冬美介紹稱,他們互相達成協定,把競爭機制排除,在某個特定區域就只有一個品牌的別嘌醇片在賣,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

  按理説,三家企業一起生産這個藥品,彼此是競爭關係。那麼為何三個藥廠卻表現得同氣連枝呢?這就要説到重慶青陽,它不僅是別嘌醇片僅有的三個廠商之一,更是別嘌醇唯一的原料生産商。

  反壟斷局調查二處王洋林解釋稱,重慶青陽對於其他廠商來説,就是一個上游企業,直接控制原材料。但它和其他兩家是共同生産別嘌醇片的。根據提取到的證據顯示,重慶青陽給另外的公司發的通知上説道,“你們的藥賣到我的區域,要原價收回去,否則我就原料斷供。”

  正是考慮到這一因素,因此,在國家發改委對三家藥廠兩家經銷企業的處罰決定中,對於重慶青陽及其關聯企業重慶大同處上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是所有企業中處罰比例最高的。其餘企業的罰款比例均為上年銷售額的5%。目前,涉事五家企業均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調查二處處長徐新宇分析稱,因為這個藥的原料只有重慶青陽能生産,藥也只有這三家,坐在一起商量好價格後,這幾年上漲的幅度是很大的。如果不去查處,很可能兩三年後有一個更高幅度的變化。通過查處,及時遏制這種勢頭。

  據計算,此次處罰的五家企業被處以的罰款總計不到400萬元。如果僅以罰款金額來看,這算不上是一個反壟斷大案。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張漢東表示,藥品是特殊的消費品,它的價格違法讓人格外痛恨,國家發改委今後對於藥品價格的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還將不斷加大。

  張漢東認為,看病貴是人們普遍關注的。藥品價格放開後,維護好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顯得尤為重要。從維護藥品公平市場角度出發,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促進藥品價格合理形成,實際上也是一種震懾。

  2014年4月,國家已明確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允許低價藥在規定範圍內自由浮動價格,其中,西藥、中成藥日均用量費用分別不超過3元、5元。2015年6月,國家又進一步取消了除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以外的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最高零售限價。近年來我國藥品價格放開的步伐不可謂不快,但放開的每一步,都伴隨著“藥價一放就漲”的傳聞。那麼究竟應該怎樣看待這一問題?

  首先,需要承認的是,的確有一部分藥品價格出現上漲。記者去年11月曾前往廣東調研。統計得到的結果是,僅有近9%的藥品價格出現了上漲,同時3%的藥品還出現了下降。而在漲價的藥物中,佔大多數的藥物價格上漲不足一倍。而需要注意的是,這個一倍,是在藥價放開前,許多藥物十幾年未曾提價的基礎上,漲出來的。

  一位醫藥專家坦言,這麼多年的人力成本、物力成本、技術要求都在不斷提高,這些低價藥上漲一倍也是合理的,因為基數低。

  反觀今天被處罰的別嘌醇片生産廠家。記者發現,2014年4月,也就是國家正式採取低價藥政策時,這幾家企業已經分別根據成本調整過價格,從6、7塊錢調整到了10塊錢左右,這部分上漲就沒有被認定為價格壟斷。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明確表示,市場主體的確可以履行自己定價的權利,但是在受到法律約束的前提下。根本的轉變是,過去大部分藥品是政府定價,現在是市場主體自己定價。但不是想怎麼定就怎麼定的,仍然要接受法律的約束,要保持合理利潤。這個案件的問題是,幾家企業互相商定賣多少錢,按照《反壟斷法》典型的橫向壟斷協議,是不被允許的。

  但也許你擔心,不讓他們抱團漲價,幾個廠家如果一個挑頭,剩下跟風,價格原高出合理水準,不也是損害消費者利益嗎?對此,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常峰表示,只要競爭充分,取得合理利潤之後,商家擴大市場的本能,就不會允許價格上的一團和氣,這就是市場本身的運行規律。因此,反壟斷對於市場競爭至關重要。

  常峰指出,既然患者會因為便宜一點選擇我的藥,那我就會想比對手便宜一點。尤其是不知道對手要出多少錢時,就會降到一個高於成本但相對合理的價格上,市場自然就會形成。他們之所以要劃定銷售區域,就是因為一定會有人想要追求更大的利潤和份額,所以才要市場圈地把區域封了,各自維持高價。發改委對此進行監管,對産生真實市場競爭價格是非常有利的。

  常峰同時坦言,對於別嘌醇片來説,雖然只有三個廠家生産,但維護好市場環境,還是可以做到充分競爭的。但對於一些專利藥、獨家藥,則需要反壟斷執法向避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方向多做文章。更重要的是,無論哪種藥品的價格形成,都還要醫保支付價格引導、多方協商機制等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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