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探索讓警察開警車回家 尚在構想階段

2016-01-29 09:26:28|來源:羊城晚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深圳擬探索讓民警開警車回家

  “西方國家往往規定民警下班回家必須開警車,這是為了提高見警率。一旦發生警情,民警就可以在最近的地點第一時間出警。我們也可以探索這一做法。”

  羊城晚報訊 記者林園報道:在昨日的深圳代表團分組審議中,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副市長劉慶生透露,深圳也將探索讓民警開警車回家的做法,“現在還在構想階段”。

  行政執法人員人數不足

  在審議“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時,省人大代表、深圳律師劉濤提出,“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內容還不夠,“其內容,放到幾年前也可以,而未針對當前情況突出重點。”

  劉濤認為,目前行政執法存在兩個問題:執法人員人數不足和執法權威不足。“我在調研時發現,很多部門執法的同志人數不夠。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處罰時,應有兩名執法人員同時在場,現在我們很多部門湊不齊。嚴格來講,這樣在程式上是違法的。我覺得‘十三五’嚴格規範執法裏,應首先考慮解決這個問題。現在政府的職能已經從原來的‘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輕審批重監管’了。”

  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醫院院長邱晨補充道,政府執法還應有相應的保障措施,免除執法的後顧之憂。“以往,手術只要有1%的希望,醫生都會去做。但現在不行,一旦死人,醫生就要負責任。警察同樣,現在執法面臨不少風險。之前有個案件,一個精神病患者砍人,警察開槍,只敢打他的腳,結果他砍傷八人。”

  配套研究避免公車私用

  聽完代表們的發言,分管公安的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副市長劉慶生透露,在目前“人少案多”的情況下,深圳想探索民警將警車開回家的做法。據介紹,美國紐約就是這樣做的,“我們去調研,找不到辦公桌,就非常好奇地問,‘這麼多警察在哪辦公?’他們告訴我們,警察在警車上辦公,這就意味著警察的職責是在路上開展工作、維護治安。他們規定民警下班回家必須開警車。”劉慶生説。

  如何避免“公車私用”?劉慶生告訴記者,民警開車回家是要付出代價的,那就是承擔在休息期間的額外責任。相關方案尚在設想階段,還需要一系列的配套研究。“公車改革後,警車數量變少了,怎樣能有車讓民警開回去,如何保證民警可以第一時間接收信息,且又限制他們以權謀私?這些都要研究。”劉慶生坦言,在國內,若是民警開警車回家,往往會引發社會以及媒體監督,被認為公車私用,這樣的理念要轉變。

  劉慶生還介紹,為緩解目前的治安壓力,深圳還會繼續推進“科技強警”。此次參與討論的人大代表中,不少是深圳知名科技企業的高管,包括中興通訊高管樊慶峰、光啟董事長劉若鵬等。劉慶生説,這些科技企業一直以來都與政府有合作,會在科技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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