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人取贓款並匯入指定賬戶獲刑1年

2016-02-15 10:35:04|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男子幫人取贓款獲刑1年

  在他人詐騙後,今年28歲的海南人何某幫忙取出贓款,並匯入指定賬戶。記者昨日獲悉,何某因同犯詐騙罪獲刑1年,被處罰款2000元。

  何某是海南省儋州市人,其被朝陽區檢察院指控夥同王某、李某、翁某(均另案)等人詐騙。2014年3月7日16時許,幾人冒充客服,謊稱王女士丈夫的手機號被抽中為湖南電視臺“我是歌手”節目場外幸運觀眾,獲得高額獎金,但需先行支付保證金、稅金等,騙取王女士匯款2.4萬餘元;2014年3月28日19時許,何某等冒充黑龍江省大慶機場客服,以提前預約安檢需繳納手續費、開通綠色通道為由,騙取王先生匯款1.3萬元;2014年6月2日22時許,何某假冒吉祥航空客服人員,以改簽飛機票需繳納費用為由,騙取張先生匯款4068元。

  此案開庭時,何某表示對指控沒有異議。作為該案證人,王某證稱,自2013年9月開始,其便夥同翁某、李某等人,在海口、三亞以“爸爸去哪兒”“我是歌手”等電視欄目為基礎,發佈電視節目虛假中獎信息。王某稱,從2014年3月始,何某專門負責取款,並抽取每筆詐騙錢款的8%作為佣金。

  對此,何某供述稱其幫對方取款是每取一萬元收500元,開始其並不知取的是什麼錢,後來問了才知是網絡詐騙的錢。何某稱其一共取了約20萬元,每次數額從幾百元至數萬元不等。2014年6月24日,何某落網。

  朝陽法院認為,何某構成詐騙罪,係從犯。最終,朝陽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1年,處罰款2000元。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