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天價魚事件幾經反轉 當事人稱調查組報告不屬實
原標題:哈爾濱天價魚事件幾經反轉 當事人稱調查組報告不屬實
央廣網哈爾濱2月17日消息(記者肖源 遲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這兩天,哈爾濱“天價魚”事件充斥各大媒體,事件進展也像擠牙膏一樣一點一點暴露在公眾面前。我們還是先從事情的起因説起:先是消費者陳先生在微博爆料,在哈爾濱兩桌魚吃了一萬多,被宰了,報了110,警察來了叼著煙,跟飯店合夥欺負客人;接著飯店説,是陳先生他們酒後賴賬,還動了手。
前天晚上,當地調查組公佈了調查結果,飯店明碼標價,沒有嚴重違規,出警的民警也沒有明顯的不當舉止。直到昨天,一直緘默的陳先生終於開口了,説調查組的報告不屬實。雙方各執一詞,真相究竟如何?一條魚怎麼就成了全國的人民津津樂道的熱點?
事情其實很簡單,一幫遊客去吃飯,吃完魚,要買單。遊客説吃了十斤半,店家説吃了十四斤半。大年初二趕巧了,灶王爺都上了天庭,這事兒還能不能説得清?!
目前來看,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魚貴不貴?
398元一斤,這個價錢恐怕不是普通工薪階層能夠接受的,從絕對意義上來説,挺貴的。飯店經理趙玲説,貴自然有貴的道理。“春節期間費用不一樣,大年初二整個大江北只有這家開門營業。為什麼別人家不開門?本來春節期間客人就沒有那麼多,員工的費用全都是三倍,所有地方的費用都貴。包括青菜蔬菜,一根黃瓜八九塊錢,大過年的,人家不過年給你送魚,你説貴不貴?肯定得貴啊”。
趙玲表示,店裏也有便宜的魚,但客人挑了貴的。“我們家那個價格表現在網上都是,從幾十塊到幾百塊錢的不等,就是一百塊錢也能吃一頓,不是説非得都花一萬多塊錢。那你都挑好的吃,吃完了嫌貴,反過來還説我們商家”。
不過,事實上,消費者陳先生糾結的,倒也不在魚的價格上。
陳先生説,“點菜的時候,(魚的)單價398元(一斤)他也告訴我們了,他主要是斤兩上給我們亂來”。
第二個問題,秤準不準?
消費者陳先生説,秤魚的時候,明明是十斤四兩,結賬的時候卻成了十四斤四兩。多出了四斤,將近1600塊錢。
而飯店方面提供的一份標記時間為2月9號晚7點22分的單據上顯示,鰉魚中段鐵鍋,14.4斤。飯店經理趙玲説,當初稱魚,甚至下單時,消費者在這一點上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客人確定吃哪種魚了,到秤的跟前,每當秤到哪種魚我們也會告訴客人,您這個魚是什麼魚,多少錢一斤,幾斤幾兩”。
當地政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認為,秤的計量方面,也不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調查組成員表示,“它的秤的差距是百分之零點二,按照規定應該是在百分之零點一。這樣我們通過計算,消費者14斤的食材,差了十幾克。應該不足以因為這十幾克引起經營現場的這個糾紛,當然對於飯店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偏差,我們會對它進行處罰”。
接下來這個問題,可能會將飯店推入兩難的境地了。
那就是,魚野不野?
陳先生接受媒體採訪時説,當初之所以接受了398元的價格,就是相信了這鰉魚是野生的。飯店經理趙玲也説,就因為自家的鰉魚是野生的,所以才不同於當地市場上百十塊錢一斤的。
趙玲對記者表示,“你要是賣養殖的魚,當然和野生的不一樣了,而且別人家是冰凍的,我家全是活魚現殺。賣野生魚我們都有相關手續。如果不是合理合法的,我們也不會賣”。
但事發地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孫柏森説:野生鰉魚是絕對不允許出售的,它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是對於真正的野生怎麼界定,這個目前來講,我們松北區,包括我們市場監管局,沒法界定它這個魚叫野生的還是怎麼著。
麻煩就在這兒。如果鰉魚是野生的,飯店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如果鰉魚不是野生的,那麼飯店又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目前,我們還沒有見到商家所説的經營野生鰉魚的相關手續。
除此之外,陳先生還指稱,當天看完冰雕後,被導遊和司機帶到了這家飯店。網友質疑,導遊和司機與這家飯店之間有瓜李之嫌。但飯店經理趙玲堅決否認。她説,“都是客人點的菜,客人買的單,我們根本就不知道誰是司機誰是導遊,我們只是客人進屋我們接待客人,我們就是正常的飯店,哪有什麼返點啊”?
陳先生提供的一份旅行社的通知單中,記載了旅行社地接導遊的電話,但這一手機也是關機狀態。另一個應急電話的機主,是導遊朱先生,他也否認旅行社與飯店之間有關係。
陳先生在接受常州當地媒體採訪時還説,飯店提供給媒體的消費確認單上的“陳”字,是假的,他在飯店用餐期間,根本沒有簽過任何字。而且,在與飯店的衝突中,是對方先動的手,出警的民警也的確叼著煙。
從14號到發稿前,記者數十次撥打消費者陳先生的電話,但均處於關機狀態。在接受常州當地媒體採訪時,陳先生解釋了這一點:每天電話開機,被很多媒體、包括黑龍江本地的很多莫名電話騷擾、我沒辦法不刪。要不然我這個電話不能正常使用了,我只能把它關機了。
據説,昨天下午,黑龍江方面的調查組與陳先生取得了聯繫,並進行了20分鐘左右的溝通。但這一點記者沒有從任何一方得到確認。
本來並不複雜的事情,因為消費者與飯店、調查組的隔空喊話中,新聞被反轉了好幾次,直到現在網上輿論也都呈現兩極分化,罵商家是“黑店”的有,説消費者翻臉不認賬的也不少,本來是一件消費者與商家的消費糾紛愣是被炒成了春節後的熱門話題。
反思這件事,能説完全説商家無良嗎?平心而論,大過年的,開門營業不就是為了掙錢嗎?蒐集現在媒體的報道,有一點是公認的事實,這家飯店實行的是明碼標價,沒有陰陽菜單,不吃也沒有人逼你。雖説是導遊帶過去的,但店裏也不全都是300多一斤的魚,便宜的也有,雙向選擇嘛!給店家扣一個黑店的帽子有點過,不過,導遊是不是拿提成這事兒值得當地旅遊局好好查查。
那為什麼這麼一件消費糾紛會被炒成全國的熱點事件?是誰將它放大的呢?毫無疑問當然是媒體了,有傳統媒體,也有新媒體。當然客觀報道無妨,但就有媒體揪住價格這一點,無限放大,使勁扣帽子,讓人和“青島大蝦”聯想到一起,這就是違背了媒體客觀公正的底線了。稍微了解一點兩起事件的人都知道,兩件事兒差異很大,青島大蝦是在玩文字遊戲,明擺著是在宰客,而哈爾濱的湟魚就躺在菜單上明碼標價,吃與不吃自願。
一隻蝦已經毀了青島苦心經營的旅遊形象,代價是沉重的,因此再不能讓一條魚毀了哈爾濱甚至是黑龍江搭建的旅遊成果。怎麼辦?解鈴還須繫鈴人,首先要還公眾真相,即使真相是難以接受的,但只要是事實就能經得起考驗。再者,不能“蝦貴醫蝦、魚貴治魚”,當地主管部門應該對事件進行全面徹底的反思,多從加強監管、規範市場、提升誠信、媒體應對等環節下功夫。昨天,調查組和這位聲稱被宰的消費者聯繫上了,正在做進一步的調查。在此之前,那些抓住價格無限放大,宣泄情緒,誤導公眾的媒體倒是先應該好好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