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個別審判員充當虛假訴訟"保護傘"

2016-02-03 07:59:10|來源:京華時報|編輯:靳松

  原標題:最高檢:個別審判員充當虛假訴訟“保護傘”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訴訟監督工作情況。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2015年,檢察機關共提出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17972件,法院採納17223件,採納率為95%。當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成為虛假訴訟的“重災區”。

  提出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17972件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表示,修改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明確賦予檢察機關對民事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權。

  據統計,2015年,檢察機關共提出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17972件,法院採納17223件,採納率為95%。

  肖瑋舉例,如江蘇省無錫億仁腫瘤醫院有限公司因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裁定,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上述裁定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存在錯誤,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啟動監督程式,重新作出執行裁定,對借款期限屆滿後産生的違約金及逾期利息總額按照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標準執行,申請人因此減少支付約4.9億元,有效維護了其合法權益。

  2015年,針對法院執行款物管理環節存在的拖延發放、管理混亂、挪用、侵佔、貪污執行款物等違法問題,最高檢組織江蘇、山東、湖北、四川、寧夏等地檢察機關,以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法院及時糾正,取得較好效果。

  民間借貸糾紛案成虛假訴訟“重災區”

  發佈會上,肖瑋介紹,早在2012年至2014年,檢察機關就監督虛假訴訟案件682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訴和檢察建議4972件,移送犯罪線索957件。

  肖瑋在發佈會上指出,近些年來,民事訴訟中虛假訴訟高發。2015年,最高檢組織開展了民事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發現當前民事虛假訴訟案件的主要類型是逃避管理、逃避債務、獲取其他非法利益等。其中,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成為虛假訴訟的“重災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房屋、車輛限購政策出臺後,“以房抵債”“以車抵債”類虛假訴訟集中出現。

  肖瑋舉例説,武漢某投資公司為規避執行,虛構了6000余萬元的債務,以此轉移財産。江西省撫州市檢察院監督的一起虛假訴訟案,當事人為逃避執行,通過虛假調解轉移資産1.2億元;上饒市檢察院集中監督了一批交通事故糾紛中偽造證據提高殘疾等級、將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從而獲取不當利益的案件。

  個別審判人員為虛假訴訟出謀劃策

  最高檢民行廳副廳長呂洪濤告訴記者,檢察機關在查辦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案件中發現,房地産仲介機構人員、訴訟代理人、審判人員等參與虛假訴訟案件的現象時有發生。其中,有的仲介機構人員為不符合限購政策或限制買賣過戶的房産交易人“支招”,編造虛假的債務關係,通過提起“以房抵債”訴訟,辦理房屋産權登記或過戶手續。有的訴訟代理人成為了虛假訴訟的“智囊”,為虛假訴訟的順利進行出謀劃策,積極運作。

  “個別審判人員在收受當事人賄賂後,充當虛假訴訟的‘保護傘’,甚至直接牽頭製造虛假訴訟。”呂洪濤説。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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