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發言人評論聯合國人權高專涉華言論

2016-02-20 09:11:42|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編輯:張斯路

  原標題: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發言人就聯合國人權高專涉華言論發表評論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劉素雲):2月16日,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發言人就聯合國人權高專侯賽因就涉華個案發表新聞公告做出回應,強調所有案件均涉及違法犯罪活動,與限制權利和自由無關。中國代表團對高專誤導性言論表示強烈不滿與反對。

  關於王宇等所謂維權律師案件,發言人表示,早在2015年7月,中國公安部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重大犯罪團夥。該犯罪團夥策劃、組織數十起案件,包括衝闖公安、檢察機關和法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司法程式,鼓動網民對政府官員、法官和警察進行電話騷擾、侮辱和恐嚇。該犯罪團夥還涉及挪用資金、偷漏稅等嚴重經濟犯罪。發言人強調,律師應是法律的維護者,而不是違法者的護身符。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關於所謂廣東勞工維權人士案,發言人表示,有關人員利用境外資金在境內插手勞資糾紛事件,嚴重干擾公共秩序。一些人還涉及偷漏稅、通姦、非法侵佔財務等。

  關於李波等香港書商案,發言人表示,應尊重有關案件的基本事實。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李波是中國公民。李多次澄清,其係自願返回內地協助調查,內地是自由、安全的。近日,李波的妻子還在內地與李見面,確認李身體健康、精神良好。李希望社會各界尊重其個人選擇和隱私,不要炒作。

  桂敏海2003年12月因醉酒駕駛、超速駕駛將浙江輕紡職業技術學院一女學生撞死。2004年8月,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桂敏海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2004年11月,桂敏海非法偷渡出境,此後寧波市公安局江東分局對桂予以通緝。2015年10月,桂投案自首。桂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案情複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其他涉桂敏海案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辭並接受進一步調查。

  瑞典公民彼得·達林所屬組織未在中國履行任何註冊備案程式,接受大量境外資金開展違規活動,培訓、資助有關人員蒐集涉華負面信息,加以歪曲、擴大甚至憑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謂“中國人權報告”。彼得供認有關報告係通過網上搜索、彙編等方式做出來的,不能反映真實情況,不能保證報告中的內容屬實。據其組織其他成員供述,有關勢力指使彼得等人蒐集中國的負面信息,抹黑中國形象,故意挑起事端,煽動群眾製造群體性事件對抗政府。

  發言人指出,中國是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包括《國家安全法》在內的中國法律均強調促進和保護人權。同時,以人權和言論自由為名破壞社會穩定與秩序,任何法治國家都不會允許。人權高專罔顧事實、不負責任的言論對外發出錯誤信號。希望侯賽因作為聯合國負責人權事務的高級官員能夠全面、客觀、理性,而非偏見、主觀、選擇性看待中國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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