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當年未婚生子 男孩上學三年仍未獲學籍
本報訊 孩子8歲了還沒有戶籍,上小學三年級還沒學籍。
原標題:男孩上學三年仍未獲學籍
昨天上午,家住洪山區文化大道附近的張婆婆(化姓)陪著孫子來到學校。“您孫子的戶口辦下來了嗎?”對於老師的提問,張婆婆無奈地搖搖頭,而對於張婆婆有關在孫子沒有取得戶口前,能否先獲得學籍的問題,老師也只能搖搖頭。
張婆婆的孫子明明(化名)今年8歲,在文化大道附近一所小學內就讀3年級,但和其他孩子不同的是,明明讀書的這三年一直沒能取得學籍,究其原因在於他一直沒有戶口。
孫子是張婆婆的兒子和一名女子在同居時生下的,直到感情破裂兩人也沒有領取結婚證。而在2007年明明出生時,雙方均不願意拿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為孩子辦理出生證明。
“沒有辦理出生證明,就沒有辦法辦理戶口。”張婆婆説,明明出生後由其母親獨自撫養,在明明1歲半時,其母希望開始新的生活,就把明明送到張婆婆這裡撫養。送來的時候,明明母親給張婆婆留了個電話,但後來打過去發現電話號碼是空號。
“沒想到兒子為了開始新的生活,也不管明明。”張婆婆説,目前,為了逃避對明明的撫養,兒子不再回家,自己也不知道兒子家在哪,電話多少。從明明被送到這裡,她和老伴就成了孩子的監護人。
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張婆婆愈發擔心,沒有戶口,明明無法入學讀書。“我當時真是求爹爹、告奶奶,才讓學校收下明明,即使這樣,明明也只能算是跟班讀書,沒有學籍。”眼看孩子一天天長大,張婆婆和老伴憂心忡忡。
沒有出生證明,明明的父母雙方均不願意做親子鑒定,孩子辦理戶口沒有任何依據。“我聽説國家出臺了戶籍改革的政策,看你們能不能幫我問一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像明明這樣,沒有任何憑證的人,可以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後,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記者隨即向武漢市公安局分管人口戶政工作的民警進行詢問,民警表示,張婆婆可以向他們居住的社區民警提出為明明落戶的申請,民警接到申請後會進行調查核實明明與張婆婆的關係。與此同時,街道也可出具情況説明,張婆婆最後拿著調查報告和情況説明到分局戶政部門辦理戶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