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京購房取消工作時限 有助於樓宇去庫存
市住建委發佈《通知》,境外個人持工作簽證在京無房的,可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取消了境外個人購房需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時間限制。對此,分析人士指出,雖然整體上北京房地産市場庫存壓力不大,但一些商用樓宇和高端住宅仍然庫存較高,結構性問題比較嚴峻,放鬆對外限制利好北京的中高端物業,有利於改善北京房地産的結構性問題。
昨日,市住建委發佈《通知》,宣佈取消了境外個人購房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時間限制,境外個人持工作簽證在京無房的,可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這意味北京時隔十年之後取消了境外個人購房“一年限制”。新規將於2016年2月4日起實施。
北京“一年”限外令時隔10年後取消
近日,本市發佈《關於轉發的通知》。按照此前文件規定,境外個人在京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並且須滿足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要求。
通知中稱,自2016年2月4日起,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的,可在本市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境外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經批准從事經營房地産的企業除外)可在本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據悉,此前為限制外資炒房,我國出臺了一系列“限外令”。2006年年7月,建設部等六部門曾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明確規定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2010年11月,國家外匯局出臺過規定,境外人士在中國境內只能購買一套房産,對境外個人及機構在境內購房進行了限制。
非限購城市“限外令”去年已放鬆
去年8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發改委等六部委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正式放鬆外資投資我國房地産相關規定。允許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通知指出,對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辦理境內貸款、境外貸款、外匯借款結匯必須全部繳付註冊資本金的要求予以取消。同時,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准從事經營房地産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不過,條例也規定,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個人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目前,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以及三亞還在執行限購政策,以北京為例,境外個人在京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並且須滿足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要求。
新規有助於北京高端樓宇去庫存
時隔半年之後,作為限購城市之一的北京正式轉發相關文件,並取消了購房須滿足一年的工作時間限制。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我國對房地産的行政干預政策陸續退出,放鬆“限外”是必然趨勢。此舉將有利於市場信心的培養,並利好一二線城市的中高端住宅。
有分析人士稱,在過去10餘年,房地産被視作保值升值的投資標的被炒作,以及國際市場看好人民幣持續升值、大量熱錢不斷涌入等因素造成了我國房價多年持續性上漲,因此,對於外資進入相關房地産市場在過去一段時間內限制一直較為嚴格。而目前人民幣對外貶值,資金外流,房地産市場已經不存在外資資金過度投資的現象,限外令已經沒有存在的意義。
具體對於北京樓市來説,雖然整體上北京房地産市場庫存壓力不大,但一些商用樓宇和高端住宅仍然庫存較高,結構性問題比較嚴峻,放鬆對外限制利好北京的中高端物業,有利於改善北京房地産的結構性問題。
文/本報記者 朱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