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新時代即將開啟 在共享中實現精準扶貧

2016-03-10 14:10:15|來源:未來網|編輯:谷士欣

  未來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楊佩穎)“比上一稿又前進了一步,把我們當時提的好多建議都加進去了,真是太好了!”3月9日下午,拿到最新修改的慈善法草案的電子版,全程參與慈善法起草、制定過程的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王名一臉興奮溢於言表。

  今年兩會期間,王名提交的4份提案都是關於慈善法的,王名在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無法到有法,慈善法開闢了慈善領域的新時代,這是一個里程碑的概念,從立法的過程、立法的參與程度、採納的理念、慈善法的框架和相應的制度安排,都具有革命性的突破。”

  備受關注的慈善法草案于3月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草案將經代表委員審議討論後進一步完善,並經閉幕大會表決通過,最終問世。

  “慈善法份量是很重的,不要低估這部法律的重要性。這是我國家慈善事業建設的第一部基礎性和綜合性的法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佈會上説。

  歷經十餘年努力,我國關於慈善事業的首部立法迎來問世,引起代表委員們熱議。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曹義孫在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慈善立法既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又解決了社會慈善行為過程中的一些問題。通過立法的方式明確救助人和被救助人的權利義務的關係,避免因救助陌生人所帶來的困難、糾紛、麻煩,對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依據。

  慈善法出臺 網絡詐捐還會有嗎?

  慈善新時代即將開啟 在共享中實現精準扶貧

  全國政協委員王名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未來網記者 楊佩穎攝

  網絡平臺有無監管責任?個人在網絡上能否發起募捐?網絡募捐成為慈善法起草過程中爭議較大的問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以各種名義的網上募捐活動在網絡社區風生水起,求助帖、微博微信勸募、淘寶義賣等活動受到人們的極大關注,但網絡募捐行為中屢現詐捐門,無不引人擔憂。

  一種觀點認為,互聯網時代,網絡募捐方便快捷。另一種觀點認為,目前網絡募捐魚龍混雜,嚴重影響了慈善的公信力,建議對網絡募捐予以限制。最新修改的慈善法草案對互聯網公開募捐作出最新規定。草案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佈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信息。這意味著,草案放寬了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公開募捐的限制。

  王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網絡募捐,在慈善法之前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慈善法對這種行為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並沒有去限制,也沒有去打壓,我們希望更多的觀察。”

  曹義孫認為,“借助互聯網的方式開展慈善工作,可以減少一些成本,而且有記錄,必須應用恰當,大數據時代下,如果監管到位,不但都能發揮慈善事業最大的作用,還能夠避免慈善腐敗。”

  慈善法出臺後,能否規範網絡募捐,避免詐捐事件是公眾關注的焦點。“不排除很多法律素質欠缺、利益熏心的人,即便有這樣的制度,也不會按這種制度實施。”曹義孫認為,“網絡詐捐這種行為肯定會出現,但也肯定會減少。慈善立法可以避免一部分詐捐的行為,也為加強懲處詐捐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能夠很好的打擊他們。”

  “完全杜絕,是不可能的。”王名認為,類似郭美美事件及其他一些募捐醜聞,其很重要的原因是體制問題,體制本身保障不了公益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慈善法的出臺意味著對慈善體制的改革,也搭建了一種信息公開的平臺和機制,如果公開透明瞭,這樣的事情在萌芽階段可能就被遏制了,這種現象會越來越少。

  慈善法引入共享理念 助推精準扶貧

  未來網記者注意到,最新修改的慈善法草案第一條在之前的基礎上新增了一句“共享發展成果”,王名認為,“這是國家提倡的“共享”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慈善事業實際上可以對社會財富進行有效調節,慈善是參與共享經濟的很重要的機制。”

  草案第三條新加入“公益”二字,將慈善定位為“大慈善”,亦即現代慈善。不止包括傳統認知中的扶貧濟困、扶老救孤,還包括其他有利於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如: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等。

  王名錶示,新法給出了很多制度安排,為公民個人、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參與慈善事業提供了相對比較開放、容易的空間和平臺。

  同時,草案規定:“國家對開展扶貧濟困的慈善活動,實行特殊的優惠政策。”這與國家的扶貧戰略密切相關,希望把慈善力量引導到扶貧領域中去。

  “慈善組織是非常重要的扶貧力量。”王名結合其他國家的經驗,告訴記者,“扶貧到了當下這個階段,難度越來越大,只靠政府自上而下的力量有時候很難做到,能不能有效的改善貧困情況,有效的幫助貧困人口脫貧,這些可能都需要慈善組織的力量。”

  “慈善法以慈善組織為主體,為那些參與扶貧的組織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法律武器,保障他們的權益,為他們提供相應的支持。”王名説。

  立法開啟慈善的未來 稅收優惠有望破冰

  “從無法到有法,慈善法的制定開闢了慈善領域的新時代,只靠慈善法是解決不了慈善領域中的很多問題的。”王名錶示,“後續還有制度建設、政策等方面需要政府去做,需要根據實踐的發展去做出適當的安排。比如,對於網絡募捐,怎麼更好的去規範這種行為,利用開放的、信息及時公開的平臺對他們進行實時監控和監管,這些都是今後需要完善的。”

  草案明確規定了慈善組織和公益捐贈人應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王名認為,新法為未來其他立法及制度安排留出了空間,比如社會組織法的制定、稅收政策的調整等。慈善法不能制定具體的稅收政策,必須通過單行稅法的調整和國務院出臺配套文件來完成,為今後修訂單行稅法促進慈善發展預留了空間。

  長期熱衷慈善事業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言恭達早已將慈善當成一種生活方式。他建議,“慈善法出臺後,仍亟需在稅收減免、宣傳傳播、隊伍建設等方面完善更具操作性的實施細則辦法,把慈善法鼓勵引導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精神,真正可操作性地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