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寧:有些地方政府干預環保執法 必須進行改革

2016-03-11 10:45:39|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邱觀史

  國際在線消息:3月11日10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人民日報、人民網、人民日報客戶端記者

  我們了解到,“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想問陳部長,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是什麼?環保部門又是打算如何推進實現這一目標?謝謝。

  陳吉寧

  謝謝您的提問。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這是黨中央在生態環保領域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對我國環境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改革完善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實現國家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大舉措。它的目的就是要增強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為實現環境品質改善提供堅強的體制保障,這件事情意義非常重大。

  陳吉寧

  現在我們實行的是以塊為主的環保管理體制,這個體制面臨很多難以克服的問題。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重發展輕環保,發展硬、環保軟,有些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干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環保的責任不落實,往往地方政府的責任成為地方環保部門的責任,同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大量存在,所以必須進行改革。

  陳吉寧

  這項改革有四個目的:一是要落實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保責任,這是環保法第六條的規定。二是要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干預。三是要進一步統籌跨區域、跨流域環境管理的問題。四是要規範和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的建設。我們要達到這四個目的。

  陳吉寧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後,環保部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成立了專門的工作小組,舉行了多次座談會,到各地進行調研,研究這項改革會遇到哪些問題。我們也到其他部門調研,借鑒他們在垂管過程中有什麼樣的好經驗,我們也到國外了解一些國家在環境管理上、在分層設置上有什麼好的經驗和做法。中央對此項工作分工明確之後,我們和中編辦密切合作,目前已經形成了聯合工作機制。最近我們會同中編辦和財政部出臺了做好垂管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在目前改革剛啟動和改革沒完成之前,各地、各部門怎麼做好各自的環保工作,履職盡責,有序推進,不要出現問題,特別是在人、財、物等方面做好平穩的過渡,嚴防出現突擊進人、提拔幹部、壓縮環保經費等問題。

  陳吉寧

  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各地對這項改革都有很高的積極性,目前已經有17個省(區、市)提出全面試點或部分試點的意向,環保部正在抓緊編制試點指導意見。我們大概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完成試點工作,力爭在2018年本屆政府換屆之前完成這項改革。我需要在這裡強調的是,這項改革不僅僅是一個監測監察執法的改革,還涉及到省、部之間一些關係的重新界定,涉及到一些審批權限的重新梳理,所以它是一個牽動全身的工作。我們將會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堅持眼睛向下,突出問題導向,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拿出高品質的改革方案,把這件好事辦好,讓人民群眾能夠有實實在在的好的環境獲得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