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寧:避免在解決環境問題中鄉村成為“公地悲劇”

2016-03-11 12:43:19|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邱觀史

  國際在線消息:3月11日10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貴州廣播電視臺記者

  陳部長您好,當前我國城市環保設施比較完善,城市居民的環保意識也在增強,污染型企業想要進入城市或者中心城區也不太可能,所以出現了像西部縣域和農村轉移的情況,同時農村的環保基礎設施還很薄弱,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也還沒有到位,隨著條件的改善,農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也在不斷的增加,我們要如何預防和防止污染下鄉?對於提高農村環保基礎設施的投入,環保部“十三五”時期有沒有具體的計劃?謝謝。

  陳吉寧

  農業是我們最大的生態系統,同時,農業和農村又是重要的污染來源,所以它有兩面性。農村環境搞好了,農民群眾是直接的受益者,城市的老百姓也是受益者,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也有了可靠的保障。我們講,生態環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其中農村環保又是當前環保工作的弱項和難點。

  陳吉寧

  近年來,環保部堅持環境治理城鄉並重,著力解決農村一系列的突出環境問題。從2008年起,我們和財政部一起出臺了“以獎促治”的政策,在各地大力推動解決幾個問題:一是農村飲用水安全的問題,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二是農村生活污水的問題。三是農村生活垃圾的問題。四是農村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從這些年的實施情況來看,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到去年底,中央財政投入,從環保口大概是315億元,有7.8萬個村莊開展了環境綜合整治,直接受益人口1.4億人。

  陳吉寧

  首先,“十三五”期間,我們仍然把農村環保作為我們的工作重點,繼續深化“以獎促治”政策的實施,開展新一輪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綱要也有明確的要求,要對13萬個村莊進行農村環境整治,進一步改善農村的人居環境。其次,創新農村環境保護機制。這些設施怎麼運行?要解決運行的問題,要建立目標責任制,把地方政府農村環境保護的責任落到實處。同時也要進一步發揮中央農村節能減排資金的“種子”資金作用,要整合各種相關資金,來推動農村環境的整治和農村的發展,比如水利設施建設、農民住房條件改善等。最後,要切實保護農村的利益,加大農村環境執法監管力度。著力解決剛才我們記者朋友提到的工業和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的問題,解決污染上山下鄉的問題,切實維護我們農民群眾的生態環境權益,避免我們在解決環境問題之中鄉村成為“公地悲劇”這樣的一個狀況。所以我們要依法嚴肅查處各種損害農民利益的環境違法行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