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文藝評獎 遴選藝術精品

2016-03-11 12:05:14|來源:光明網|編輯:杜軍帥

  馮雙白委員(中國舞蹈家協會主席):評獎腐敗源於不正確的政績觀

  評獎腐敗的根源在於錯誤的政績觀,特別是一些國家級權威獎項,成為地方領導政績考核的內容,有人千方百計跑獎,上演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希望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評獎制度,特別是要有觀眾或讀者參與。改革後的文藝獎項被大幅度壓縮,比如中國文聯全國性文藝評獎總數壓縮比例78%,子項數總數壓縮比例71%,三級分項全部取消,取消了其他節慶中的全國性文藝評獎。這些舉措必須持之以恒,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光明日報記者 郭超、韓業庭採訪整理) 

  姜昆委員(中國曲藝家協會主席):更應加強和改進文藝評論工作

  評獎只是評價文藝作品的一種方式。除了評獎,更應加強和改進文藝評論工作,發揮文藝評論的引領作用。文藝評論要去功利化、去學究化、去小眾化。文藝評論界要更“接地氣”,理論聯繫實際,而不能“坐而論道”,你評論你的,我創作我的,理論與實際“老死不相往來”。(本報記者 韓業庭採訪整理) 

  姚曉英代表(貴州省文聯副主席):程式應公開,結果要公正

  規範評獎極其重要。在我看來,應有三大標準不可撼動:一是高端的引領,二是程式的公開,三是結果的公正。對於一些國家級的評獎來説,要讓獎項被認可,就必須公開評獎程式,公正評獎結果。“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是對藝術作品鑒賞的基本總結。因此,程式公開透明就顯得更加重要——畢竟,醜聞影響的不僅是藝術家,更是藝術。

  (光明日報記者 魯博林採訪整理) 

  樊一平代表(作家):勿以獎論英雄

  在現實生活中,“以獎論英雄”的現象十分突出,由此造成了跑獎、買獎等問題,這讓一些兢兢業業搞創作的文藝工作者感到心寒。評獎的亂象,反映的是文化權力和文化市場運行中的亂象。某些評獎中的形式主義、暗箱操作、錢權交易等問題,使評獎成為一種隱性腐敗。改革文藝評獎制度十分及時,有關部門的措施給文藝界帶來了一陣清風。

  (光明日報記者 郭超採訪整理) 

  沈鐵梅代表(中國劇協副主席):剔除評獎過程中非藝術成分

  要保證評獎的分量,首先要為獎項“凈身”,要儘量剔除評獎過程中非藝術的成分。其次,獎項的評選應當公開化。無論是選手競演還是評委投票,都須透明。再者,每個獎項的屬性和級別,都要有具體的規定,不要給腐敗留下可操作的空間。

  (光明日報記者 魯博林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