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回應代表建議應該成為兩會新常態
積極回應代表委員的建議或議案成為這次全國兩會的看點。據正義網報道,最高檢2015年承辦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109件,已于2015年8月全部辦理完畢並答覆代表,代表反饋滿意度100%。
在一些部門承辦代表委員的建議或議案只有開頭沒有下文的情況下,最高檢這個有始有終的做法無疑更令人關注。這看似一條普通的新聞,卻蘊藏著積極的意義。一是最高檢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話語權和監督權,把承辦代表建議當做增強法律監督職能的一項原則來抓,體現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性和檢察機關的根本屬性人民性。二是通過吸收採納建議,以及辦理代表們提出的合理化內容,一方面增強檢察工作實效,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改進檢察工作,推動司法改革,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監督的訴求。
積極回應代表建議,不光是一種姿態,更重要的是一種法律精神的彰顯。近年來,隨著社會對兩會的高度關注,代表委員參政議政的能力顯著增強。尤其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一直是熱門話題。雖然代表委員中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不多,也不一定是專家,但他們出於一種高度的責任感從不同的角度對檢察工作各方面提出有針對性且中肯的見解。比如代表提出的有關預防職務犯罪和打擊貪污受賄犯罪的建議、關於加強邊遠山區基層檢察官隊伍建設要求等等。可以説,檢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項成績,都與人大代表的建言獻策分不開,與人民群眾的意願分不開。人大代表仗義執言,成為推動法治進步的重要力量。
關注人大代表意見,就是關注群眾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憂。在最高檢多次召開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反復強調,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集中反映人民群眾的期待和要求,是檢察機關接受人大監督和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檢察機關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加強同人大代表的聯繫,認真聽取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各級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是密切與人民群眾聯繫,聽取民意、集中民智,改進檢察工作的有效途徑。
正因為如此,檢察機關建立並加強了與人大代表密切聯繫的工作機制。從最高檢領導到18個內設機構,利用一切機會聯繫代表,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傾聽群眾意見。通過這種方式,讓群眾了解檢察機關,讓檢察機關多接地氣,從而實現雙贏,依靠群眾力量不斷推動檢察工作民主科學發展。
從去年兩會之後,檢察機關一直在努力。積極回應代表建議,是這次檢察機關向兩會交出的一份答卷。相信在這次兩會上,最高檢的工作報告將會有更多的亮點。(范建生/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