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授權發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

2016-03-14 00:33:39|來源:新華網|編輯:韓基韜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3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決議,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審結14135件,比2014年分別上升42.6%和4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萬件,審結、執結1671.4萬件,結案標的額4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4.7%、21.1%和54.5%。通過發揮職能作用,努力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一、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

  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09.9萬件,判處罪犯123.2萬人,同比分別上升7.5%和4%。

  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各級法院審結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處罪犯1419人。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審結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審結蔣潔敏等15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4萬件4.9萬人,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幹部的134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判處罪犯2495人。

  嚴懲故意殺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出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維護公共安全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殺人、搶劫、放火等犯罪案件26.2萬件。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工作,加大懲處“保護傘”力度。依法懲治暴力傷醫犯罪。依法懲治毒品犯罪,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3.9萬件。

  嚴懲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各級法院審結拐賣、性侵婦女兒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維護校園安全。

  嚴懲網絡犯罪。依法打擊網上造謠、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嚴懲利用網絡洩露個人信息、非法買賣信息、生産銷售偽基站等犯罪行為。各級法院審結利用網絡實施的詐騙、尋釁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圓滿完成特赦工作。認真落實習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嚴謹細緻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級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參加過抗日戰爭等四類服刑罪犯31527人。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各級法院對66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強少年法庭建設,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加強審判監督,各級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糾正陳夏影綁架案,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錯案件。

  二、堅持服務大局,更好地適應和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制定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審結海事海商案件1.6萬件。廈門海事法院依法審理“閩霞漁01971輪”船舶碰撞案,彰顯我國對釣魚島海域的司法管轄權。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334.7萬件,同比上升20.3%。審結金融案件105.3萬件。審結保險案件10.7萬件。審結虛假陳述、內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審結破産兼併、股權轉讓等案件1.4萬件。妥善處理涉眾型房地産糾紛。圍繞互聯網金融、銀行卡糾紛、電子商務等進行專題調研,研究制定相關司法政策。

  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合法權益。妥善化解民營企業等經濟主體投資經營糾紛,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格依法辦案,防止因採取措施不當影響企業正常生産經營。

  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發佈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有條件認可企業間借貸。各級法院審結民間借貸案件142萬件,標的額8207.5億元。審結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犯罪案件5.8萬件,判處罪犯7.2萬人。

  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産權案件12萬件。修改辦理專利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結不正當競爭和壟斷案件1802件。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司法的教育、評價、指引和示範功能。積極拓展法治宣傳途徑,傳播法治正能量。

  加強國際司法協助和交流。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辦理相關案件2210件,加強司法合作,服務我國企業“走出去”。

  三、堅持司法為民,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保護民生權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622.8萬件,其中涉及消費、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案件72.2萬件。探索家事審判改革,審結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萬件。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涉農案件30萬件。

  保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審結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案件1.9萬件,同比上升18.8%。發佈審理環境侵權案件司法解釋和審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實施辦法,各級法院審結涉環保民事案件7.8萬件。

  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各級法院審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

  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解決“民告官難”問題,各級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24.1萬件,審結19.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59.2%和51.8%。出臺加強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5439件,決定賠償金額2.4億元。

  保護港澳臺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臺、涉僑案件1.7萬件,辦理送達文書、調查取證、罪贓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萬件,出臺認可執行台灣地區民事判決和仲裁裁決的規定。

  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群眾。加快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三位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推行網上立案、巡迴立案。加強司法救助,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2.6億元。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處理案件498.1萬件。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建立律師服務平臺,完善網上立案、查詢等功能,方便律師參與訴訟。

  四、堅持從嚴管理,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

  紮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深入整治法院工作中的不嚴不實問題,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法院幹警378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開展向鄒碧華同志學習活動。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對575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幹部進行黨風廉政問責。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14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0人。

  著力提高法院隊伍職業素養。最高人民法院從地方法院公開遴選7名審判員。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培訓幹警1.4萬人次,各級法院培訓幹警27.7萬人次。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養工作。

  五、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改進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行政審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情況。在全國人大代表學習班上專題報告法院改革情況。組織10批全國人大代表視察人民法院。通過邀請代表視察、參加會議、旁聽庭審等方式聽取代表意見790人次。辦理代表建議280件。

  認真接受政協民主監督。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90人次。辦理政協提案120件。積極參加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等就司法體制改革組織的專題調研。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高度重視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訴,依法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並將緩刑改判為實刑。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首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主動接受監督。

  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法院深入推進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試點,認真落實人民法院65項改革舉措。

  一是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解決立案難問題。全國法院于去年5月1日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變審查立案為登記立案,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5%。依法制裁違法濫訴、虛假訴訟,維護正常訴訟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接待群眾來訪人數同比下降12%。

  二是推進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建設,實現工作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共審結案件1653件,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和扁平化管理模式,提高審判質效。

  三是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建設,解決訴訟“主客場”問題初見成效。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法院兩個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結案件2961件。

  四是推進知識産權法院建設,加大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産權法院審結知識産權案件9872件,專業審判水準明顯提升。

  五是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提升審判品質效率。出臺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意見,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審判團隊辦理案件,提高辦案效能。嚴格落實對干預案件進行記錄問責的“兩個規定”。

  六是深化執行體制機制改革,努力破解執行難問題。完善網絡查控體系,連通2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並與有關部門聯網,實現網絡查控、遠程指揮功能。加強信用懲戒,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43個部門簽署合作備忘錄。擴大限制高消費範圍,新增限制乘坐高鐵和一等座以上動車席位等措施。截至今年2月,各級法院採取信用懲戒措施467萬人次,將338.5萬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公開曝光,35.9萬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各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467.3萬件,執結381.6萬件,分別上升37%和31.3%。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1.4萬人決定司法拘留,對1145人給予刑事處罰。

  七是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制定適用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司法解釋24件,促進司法公正。深化量刑規範化改革。加強案例指導工作,發佈指導性案例12件。

  八是推進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進一步提升法院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準。紮實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上海、廣東、海南、青海等18個試點省區市已完成10094名法官入額工作。

  九是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促進司法民主。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黑龍江、江蘇、山東、陜西等10個省區市50個法院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會同司法部制定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實施辦法。全國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284.6萬件。

  十是深化司法公開,推進陽光司法。大力實施“天平工程”,實現3512個法院專網全連通、數據全覆蓋。建成1.8萬個科技法庭。建成人民法院數據集中管理平臺,實時統計、實時更新、動態管理。深入推進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截至今年2月,全國法院公開裁判文書1570萬份、被執行人信息3560萬條,直播庭審13萬次。改版中國裁判文書網,增加公開5種民族語言裁判文書,提供全網智慧化檢索服務。

  人民法院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仍有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統一。二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長,新類型案件大量增加,辦案壓力和難度越來越大,一些法官長期超負荷工作,有的法官審判能力不適應形勢需要。三是執行難問題仍然存在,當前在一些地方還比較突出。四是一些法官法治信仰不強,司法作風不正,違背職業道德,違反黨紀政紀甚至徇私枉法,尤其是奚曉明違紀違法案件影響惡劣、教訓深刻。五是人民法院在推進司法改革過程中,存在政策配套不夠、解讀不夠以及分類指導不夠等問題。六是一些法院出現人員招聘困難、人才流失現象,隊伍管理面臨新情況,民族地區雙語法官短缺問題有待進一步緩解,等等。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堅持不回避、不遮掩,緊緊依靠黨的領導,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2016年,人民法院將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著力防控風險、服務發展,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推動新發展理念的貫徹落實。深入實施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嚴懲煽動分裂國家、暴力恐怖等犯罪,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等經濟犯罪,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加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依法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順利進行。加強對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産權等權利的司法保護。依法審理民間借貸等案件,規範融資行為。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審判指導。依法審理企業破産重整案件,建立全國企業破産重整案件信息網,穩妥處置“僵屍企業”。健全環境資源司法制度,依法審理公益訴訟案件。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海洋強國等戰略實施,堅決維護國家主權、海洋權益和其他核心利益。加強海事審判工作,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

  二是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法審理涉及教育、就業、醫療、食品藥品和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案件,積極開展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發揮律師服務平臺作用,為律師依法執業提供便利。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健全死刑復核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進一步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依法審理行政案件,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設。向執行難全面宣戰,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加強信用懲戒,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要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試點,完善履職保障等配套制度。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探索刑事訴訟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刑事速裁程式試點。增設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繼續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進一步完善簡易程式和小額訴訟程式,實現繁簡分流。

  四是繼續深化司法公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要通過信息化實現審判執行全程留痕,力爭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蓋、移動互聯、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慧化信息系統。完善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和數據集中管理平臺。推進訴訟檔案電子化、訴訟文書電子送達。

  五是努力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人民法院隊伍,保障公正廉潔司法。認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從嚴管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落實對干預案件進行記錄問責的“兩個規定”,堅決依法懲治傷害法官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支持法官公正司法。加大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法院隊伍建設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