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狀告買家 因網購不滿意在評論中寫"假貨"

2016-03-15 10:18:27|來源:武漢晚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賣家狀告買家 因網購不滿意在評論中寫"假貨"

  本報訊 網購茗茶給了差評,評價時還寫了一句“假貨”,結果賣家不樂意了。雙方在經過多次溝通無果後,賣家將買家告上法庭,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昨悉,硚口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2015年1月,吳女士在李先生經營的淘寶商鋪購買了六件茶類商品。經品嘗,吳女士對購買的六件商品並不滿意,她給了差評,並説“與超市買的完全不一樣的味道,假貨!”李先生多次與吳女士進行溝通,希望吳女士修改或刪除評價內容,但吳女士一直不予回應。李先生認為,自己所出售的商品都是通過正規渠道進貨,並不是“假貨”,而吳女士對網店的評價已經影響到了商鋪的信譽,導致營業額下降,故起訴到硚口區人民法院,要求吳女士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文道歉並消除影響,同時賠償自己經濟損失四千元。

  經開庭審理,法院認為,法律或淘寶規則並未對買家應如何給予評價設定標準,吳女士作為淘寶消費者,有權根據所購商品本身是否與店舖描述一致、自身使用感受及賣家服務等綜合因素進行考量,在評論欄發表評論。李先生列舉證據不足以證明吳女士的評論行為是出於惡意或企圖達到某種非法目的。此外,李先生作為賣家,在出現“差評”時,應拿出誠意、積極主動與買家溝通,不應一味要求買家修改評價。李先生店舖營業額的浮動受到市場供求、季節變動等多種因素影響,他所舉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商品銷量的下降與吳女士發表的差評有直接因果關係。

  硚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李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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