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閉幕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7個決議草案。
張德江:各位代表: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各項預定任務。會議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保持良好會風,開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大會。會議期間,代表們肩負全國各族人民的重托,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講大局、議大事,重實際、求實效,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使會議各項成果充分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
本次會議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審查批准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三五”規劃綱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集中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智慧,描繪了未來五年國家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全面實施“十三五”規劃綱要,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本次會議審議批准了政府工作報告和其他報告,對2016年國家各方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我們要認真貫徹本次會議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我國社會生産力水準整體改善,把本次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目標任務和政策舉措貫徹好、落實好,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良好開局。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慈善法,是我國慈善制度建設的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我國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我們要認真學習、廣泛宣傳慈善法,做好法律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以制定實施慈善法為契機,把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和慈善法治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準。
本次會議順利進行、取得圓滿成功,是在黨中央領導下全體代表和各代表團共同努力的結果。大會秘書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會議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全體工作人員付出了辛勤勞動,中央國家機關、北京市、各有關方面和廣大人民群眾給予了大力支持和積極協助。在此,我代表大會主席團表示衷心感謝!
各位代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勇於實踐、善於創新,深化對共産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形成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在新的奮鬥征程上,我們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全面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不斷開拓發展新境界。
實現“十三五”發展目標任務、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離不開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積極作為和責任擔當。我們要堅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積極履職盡責,紮實開展工作,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保證黨中央決策部署、國家法律法規和“十三五”發展目標任務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代表人民,為人民發聲、為人民履職,這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特點和優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中,各級人大代表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密切聯繫人民群眾,自覺接受監督,廣泛匯聚正能量,努力為實現“十三五”發展目標任務貢獻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
發展的藍圖已經繪就,前進的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同心同德,開拓進取,為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而努力奮鬥!
各位代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各項議程已經全部進行完畢。請全體起立,唱國歌。
現在我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閉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