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通過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

2016-03-16 09:27:22|來源:國際在線|編輯:張斯路

  國際在線消息: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7個決議草案。

  張德江:現在進行第四項議程,表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這個決議草案,主席團會議通過後,各代表團進行了審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決議草案提請本次會議表決。草案表決稿已經印發。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決議草案。 

  工作人員:《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6年中央預算。

  張德江:現在付表決,請按表決器。

  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

  工作人員:贊成2467票,反對299票,棄權90票。宣讀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