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通過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國際在線消息: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7個決議草案。
張德江:現在進行第七項議程,表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這個決議草案,主席團會議通過後,各代表團進行了審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決議草案提請本次會議表決。草案表決稿已經印發。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決議草案。
工作人員:《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職能作用,著力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實現“十三五”時期良好開局、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張德江:現在付表決,請按表決器。
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
工作人員:贊成2600票,反對208票,棄權46票。宣讀完畢。
張德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