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回眸

2016-03-03 16:32:58|來源:新華網|編輯:王濤

  原標題:“良法”引領“善治”的生動實踐——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回眸

  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題:“良法”引領“善治”的生動實踐——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回眸

  新華社記者羅沙、白陽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

  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充分發揮立法對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修改多部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法律,讓每一處修改都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人民意願;對“管法的法”--立法法作出重要修改,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亮點頻出,成為以“良法”引領“善治”的生動實踐。

  一年修改25部法律,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人口計生法的決定。2016年1月1日,修改後的法律正式施行,我國從此告別“獨生子女”時代。此時,距離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全面二孩”政策,僅僅過去2個月。

  法治與改革,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每一項改革,均由人民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而生,繼而上升為執政黨治國理政的方針政策,最終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以法治方式落實到具體措施。在這一過程中,“立法”是關鍵一環。

  “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這意味著凡是改革舉措涉及法律立改廢的,要及時啟動立法程式。立法條件暫不成熟而實踐又迫切需求的,可以由有關方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授權的方式先行先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説。

  2014年底,中央部署了在全國33個縣(市、區)試點農村土地制度改革。201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這是立法與改革無縫對接的一個縮影。”國務院法制辦農村司司長左力説。

  數據顯示,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關鍵之年,中央深改組確定的101個重點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各方面共出臺改革成果415條。與之相對應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這一年中修改了25部法律,審議通過涉及各類改革的決定共13個。

  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公益訴訟制度改革、教育改革……每一項重大改革措施的出臺,事先都經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表決,對所涉及的現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

  截至目前,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經通過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66件,還有11件法律草案正在審議中。這些法律絕大多數是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其中很多都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改革舉措明確提出的立法任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鷹坦言:“改革就是要打破、調整現行體制機制,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下,我們修改、完善法律法規的任務自然就越來越重。”

  “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緊密結合起來,堅持‘破’與‘立’的辯證統一。”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彭森表示,在改革進程中,必須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地分類做好相關法律的立改廢工作,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精準“出擊”,不斷完善法律體系以保障人民福祉

  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在於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河南省安陽市,曾經是中國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之一。“吃飯捂著碗,出門捂著臉”,向天空傾吐著黑煙的大煙囪,貨車呼嘯而過揚起的漫天灰塵,曾是當地居民習以為常的景象。

  如今,安陽市民已經開始感到了希望。新環保法于2015年1月起實施,8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劍指大氣污染防治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環保部依法對全國33個城市開展綜合督查,安陽市被環保部約談並掛牌督辦,31名責任人受到處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整改落實。

  民眾有所呼,法律有所應。回顧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幾乎每一部重要法律的修改都切中群眾最關切、最現實的要害問題--

  4月,“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審議通過。對違法企業可以處以最高30倍的罰款,首次明確規定了行政拘留處罰,明確行政責任追究和刑事責任追究的銜接機制。法律之劍越鑄越利,保衛著群眾的舌尖安全。

  10月,刑法修正案(九)審議通過。考試作弊、網絡謠言、醫鬧、收買兒童等百姓深惡痛絕的行為正式入刑,備受爭議的嫖宿幼女罪被取消,重特大貪污犯罪可受到“終身監禁”。

  12月,歷經十餘年醞釀的反家庭暴力法出臺。家庭暴力不再是不可外揚的“家醜”,家暴受害者從此可以堂堂正正地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

  國泰才能民安,個人的安全需要法律保護,國家的安全同樣依仗法律支撐。面對恐怖主義這一人類公敵,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反恐怖主義被納入國家戰略;新國家安全法7月起施行,法律明確了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等概念。

  一個讓民眾有安全感的社會,必然是法律法規健全、人人守法尚法的社會。2015年,立法工作不斷向民生細微處覆蓋,不斷向改革深水區挺進,為“中國號”巨輪的行穩致遠不斷保駕護航。

  完善立法制度,以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打造“治國重器”

  2015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管法的法”作出重要修改,成為我國邁向“良法善治”的重要里程碑。

  據統計,修改後的立法法實施近一年來,全國已有209個設區的市被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權。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公佈立法計劃,著手制訂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法規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賦予地方立法權,可以讓他們在本地特色上下工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闞珂説。

  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品質。要提高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準,“打開門”無疑是最好的方式。

  2015年8月,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們發現,前兩次審議稿中引起各方高度關注的地方政府對機動車實施限行的授權條款,在三審稿中被刪除。

  專家認為,相關法律在修訂過程中,無論是社會各界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都充分發表了不同意見。充分吸收意見,對相關條款作出調整,正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動詮釋。

  統計顯示,2015年共有18部法律草案通過中國人大網先後向社會公佈,超過10萬社會公眾通過不同方式發表意見,徵集到的意見超過22萬條。其中,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兩次上網,共收到16萬多條反饋意見;食品安全法草案徵集公眾意見1.2萬條,召開專題會議30余場,先後作出55處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去年還在湖北襄陽市、江西景德鎮市和甘肅定西臨洮縣人大常委會以及上海長寧區虹橋街道設立了四個基層立法聯繫點,一方面直接聽取最基層幹部群眾的意見建議,一方面觀察法律制度在基層的實施狀況。”梁鷹説,“通過這些措施,架設起一個全國最高立法機關和最基層幹部群眾的聯繫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