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社情民意 人民政協求取改革最大公約數
2016年3月3日下午15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開幕。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代表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工作報告。俞正聲強調,一年來,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大戰略部署,突出重點,體現特色,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眾所週知,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分析俞正聲提到的“四個方面”,依然能夠感覺到其高屋建瓴的政治目光,牢牢把握這“四個方面”,將為2016年的政協工作提供內核動力,“我們要做什麼”,“我們如何去做”,“我們以後怎麼做”。
把握政協性質定位,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方向錯了,一切工作都容易出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是不可動搖的,這是參加民主政治生活的大前提。在中國這個近十四億人口的國家,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政協發揮參政議政作用的保障。作為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政協必須要體現民主性,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要準確把握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機構、發揚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性質定位,切實發揮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作用。
按照俞正聲同志的指示,我們應當毫不動搖地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自覺在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範圍內開展工作,召開全國地方政協工作經驗交流會,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推動各級政協把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堅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原則貫徹落實到履職工作各方面。
堅持協商格局,增強協商議政實效。
2015年,中國政協認真履行了政治協商的任務使命,積極發揮了協商議政的作用。政協議題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召開全體會議、5次常委會議、2次專題協商會、20次雙週協商座談會,各種協商形式聯動配合,情況介紹、會議發言、互動交流等方法綜合運用,進一步形成寬領域、多層次、常態化的協商議政格局。除政協全體會議外,還開展了107項視察調研和40次協商活動,1546位委員、4697人次參加,佔委員總數的69.8%。
中國體量龐大,經濟社會發展迅速,一些問題較為複雜,需要協商,需要溝通,我們面臨的挑戰和困難絲毫不容小覷。政協肩上的壓力大,責任大,作用大。中國政協的政治協商作為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重要體現,必須增強協商議政的實效。因此就必須加強視察調研與協商議政銜接,以調研促進協商品質提高、以協商促進調研成果轉化。
注重問題導向,強化民主監督職能。
人民政協是民主監督發揮功效的重要平臺,是把民主監督的效果落實到生活的重要途徑。首先,我們必須明確認識,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它是參加中國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産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
既然要監督,那就需要有針對性的監督,注重問題導向至關重要。問題導向能夠反映一定程度上的社會意願以及訴求,必須引起重視。顯然,強化民主監督的職能就必須看準問題導向,做好具體問題的監督,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切不可弄得關注的問題不得解決法,監督的問題久無問津人。因此,我們必須按照開展監督有計劃、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的要求,針對重大改革舉措落實和群眾關切,要堅持調研、協商、監督的有機結合,深入到一線摸準情況,絕不紙上談兵,緊盯重點追蹤監督,絕不虎頭蛇尾,認真負責地提出批評性、建設性意見建議,大力推動相關工作改進和政策出臺。
著力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
根據俞正聲同志的講話,過去的一年,我們可以知道的是政協已然是在“著力制度建設”方面進行了大的努力,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在這一方面,我們能夠看到的是:“制定或修訂委員履職、專委會工作、提案辦理協商、委員視察考察、專題調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10項制度,進一步完善以政協章程為核心,覆蓋會議組織、經常性工作、自身建設的制度體系,推進履行職能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文章因時而著,政策因時而異,制度也需要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注入新的活力。一汪湖水,看著“圓潤肥滿”,若是僵化不動,照樣是會化成一汪死水,終究是會死氣沉沉的。到時候就真的是千牛之力猝于庸了。我們必須明白,著力制度建設不是一般過去時,而是現在進行時,其重要性顯而易見。筆者認為,著力制度建設永不落伍,只能説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存在程度性的差異,但不可改變的是制度必須逐步根據當時的社會環境進行完善的必要性。提出“著力制度建設”是大局觀的表現,是危機感的認識,越早發現制度的瑕疵,越早解決制度的問題,讓制度越完善,我們的路子也就越走越好。
(未來網特約評論員 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