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不必躲記者

2016-03-04 15:47:1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蔣麗麗

  3月4日上午11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新聞發佈會,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傅瑩説,記者的鏡頭背後是我們的公眾、是國際社會,我們也希望各個代表團、希望代表們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是儘量多接受採訪。

  聽到傅瑩的這句話,無論現場記者還是電視機前的記者,恐怕都會豎起大拇指,為傅瑩的體貼點讚,為她懂得新聞倫理點讚。傅瑩説這話的背景是,“包括在座的中外記者都有一些反映,感覺在大會期間向代表團、代表提出的採訪要求,得到的回應不是那麼多。”3000多名記者採訪不到代表,或者得不到有效回應,當然嘖有煩言,身為大會發言人,也有責任理解記者的無奈和不滿,有責任向與會的代表喊話,請他們配合。

  代表們會不會儘量多接受記者採訪?尚不可知。但從最基本的職業身份出發,無論代表還是委員,都應該接受採訪。接受採訪也是履職的一部分。代表委員要傳遞民眾的聲音,要呼應民眾的期待,接受採訪是重要的途徑。

  遺憾的是,每年兩會我們都能看到一種現象,代表委員躲記者,甚至怕記者。無論躲避還是害怕,都有一定原因。比如害怕記者採訪斷章取義,還不如不説;害怕記者問得尖銳不知道如何回答,不如不接受採訪。這些理由比較充分,但是一味排斥記者,恐怕就失去了宣講自己觀點的機會。

  這幾天有名委員頗受關注,他叫朱徵夫,全國律協副會長。受關注與他提的建議有關,據悉,朱徵夫今年兩會重點關注防止冤假錯案,一口氣帶來9條建議,均與此有關。9條建議分別是,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要慎重,嚴格言詞證據的採信標準,降低非法證據排除的門檻,偵查機關不宜在案件判決前搞立功授獎,擴大取保候審的適用範圍,試行偵查訊問時律師在場,創造條件讓法官敢於依法作無罪判決,少安排法官開會,適時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條條是幹貨,有極強現實指向,當然受到關注。

  問題是,如果朱徵夫不接受採訪,不“推銷”他的建議,不與民眾建立良好互動,他的建議會引起如此強烈的反響嗎?近3000名代表,能夠引起關注的並不多,有些代表公眾連其名字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提出了什麼建議。

  代表委員不必躲記者,更不必怕記者。在不影響履職的前提下,適當接受記者採訪,會取得多贏。多數情況下,記者要求並不高,更不會故意刁難代表委員,而是希望通過採訪代表委員來“回饋”受眾。畢竟全國兩會每年只有一次,如果不抓住這次難得的機會,恐怕常年都再也難見到那些重量級的代表委員,他們有強烈的採訪衝動,説小了是完成所在媒體交予的任務,説大了是滿足公眾知情權。

  對於一些代表委員來説,不接受記者採訪與沒時間有關。兩會日程緊、事項多,時間不夠用。不過,擠擠還是有的。我們看到每年兩會都有一些代表委員追星,還有一些人迎來送往,這也需要時間。有這時間,何不接受採訪?

  日前有消息稱,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局長張敬安證實,這次在會議紀律方面,要求代表委員不能拿自拍桿。原因是,代表委員拿自拍桿東拍西拍,形象不好,也分散精力。誠然,如果有東拍西拍的時間,還不如抽出來接受媒體採訪,或者用心打磨提案議案。

  揆諸媒體報道,一些代表委員為了躲開記者,可謂絞盡腦汁。有個例子是,去年3月3日,在全國政協開幕式現場,政協委員劉翔一齣現,便被裏三層外三層的記者圍住。急於脫身的劉翔,手指不遠處,大喊“姚明來了”,趁記者們楞神的功夫,一溜煙小跑進了會堂。像劉翔這樣的明星委員,被記者圍堵很正常,如果全力滿足記者要求,恐怕永遠脫不了身。如何既能不影響參加會議又能接受記者採訪,這是一個問題。

  無論如何,代表委員不能躲記者、怕記者。而對於記者來説,也不能只盯住幾名明星代表委員,誰紅就採誰,記者變成了追星族。幾千名代表委員,市場遭遇冷熱不均的狀況,有些代表委員似乎沒人採訪,這也不正常。(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