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繼偉回應"財稅改革低於預期":舊觀念、利益藩籬干擾改革

2016-03-07 10:18:1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邱觀史

  國際在線消息:3月7日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部長助理許宏才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樓部長,近期有學者擔心,財稅改革推進速度低於預期,對此您怎麼看待?另外,下一步將採取哪些措施來提高財稅改革的落地率?謝謝。

  樓繼偉:

  十八屆三中全會專門用了一章講財稅改革,確實我們非常努力,有些沒有達到,或者説比三中全會要求的進度適當地慢了一點。總的來説,我們是達到進度的,幾方面重要的改革:

  樓繼偉:

  一方面是預算改革。無論是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都貫徹《預演算法》中的一些基本準則,比如先有預算後有支出,預算調整的程式,預算需要公開到什麼樣的細節,跨年度的平衡機制,比如説中期財政規劃,還有對債務,特別是地方政府債務的規範管理等等,我們都做了。有的方面還沒有完全達到預期。出現這種情況,一個是轉換過程中,大家的觀念還需要轉化,而且我們的全面深化改革也進入了一個攻堅期和深水區,舊的思想觀念、利益藩籬也是干擾改革實施的阻礙。確實,改革需要頂層設計之下堅決的推進,要啃硬骨頭。同時,還要增強各方面的協調,處理好各方面的矛盾。

  樓繼偉:

  如果説哪些方面沒有達到預期的話,稅制改革總的比我們原來預計稍微慢了一點,去年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就講到力爭完成營改增,去年沒有力爭到。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克強總理已經宣佈5月1日全面實施營改增,給了我們時間表,沒有“力爭”兩個字了,也就是説,這是任務鞭策。總理去年講“力爭”,今年5月1日的軍令狀已經下了。其他的可能還有,比如説要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的改革,所謂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這是個大事。原則上説,應當在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後再做,我剛才講了,主要稅種,營改增今年一定要完成。另外地方稅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房地産稅還是在我們配合有關部門在立法的階段,個人所得稅改革正在提出方案。其他一些地方稅的改革有的在進行,有的還在進展中。因此,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和支出責任的劃分,這樣的改革是有前提條件的。再有,這項改革實際是説,財政部可以做一些頂層設計,但是大家不要忘記,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樣講的話它涉及到國家治理,也不是財政部一家能夠解決,需要大家合力。

  樓繼偉:

  我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比如説已經在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已經試點設立了兩家最高法院的巡迴法庭。如果從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來説,相應增加了中央的事權,最高法院巡迴法庭不是地方的法庭,是巡迴法庭,增加了中央的事權。從另一個角度來説,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涉及到我剛才説到的國家治理的基礎,需要各方面共同推進。

  樓繼偉:

  這次政府工作報告,克強總理的報告中也講到了環境保護方面,講到了更加有力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其實都已經涉及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我講這些意味著,這是一個很大的系統工程,而且是一個頂層設計、各方面配合、協同推進的一個過程,也是漸進的過程。有的國家二百多年的歷史,逐步把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逐漸合理化,這些問題上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我也覺得,要説清楚,這是一個很複雜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