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完善刑事法律制度 取消9個較少適用的死刑罪名
國際在線消息:3月9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説明。
張德江
(三)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常委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司法改革的精神,適應刑事司法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共52條,對刑法作出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
主要是取消9個較少適用的死刑罪名;完善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法律制度,針對特定情形規定了終身監禁、不得減刑或者假釋;加大對網絡犯罪的懲治力度,加強對婦女、兒童、老年人等人身權利的刑法保護;將擾亂法庭秩序、組織考試作弊、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編造和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取消嫖宿幼女罪名,對此類行為適用刑法關於姦淫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的規定。